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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化学第五章第六章教案
第五单元 化学方程式知识梳理
【知识网络】
【知识归纳】
课题一、质量守恒定律
1、定义: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2、质量守恒的理解
⑴参加化学反应的,所给予物质不一定都参加反应,若反应物有剩余,剩余的物质没有参加反应。所以必须强调“参加化学反应”,而且质量守恒定律只能用于解释化学变化。⑵质量总和“是参加化学反应的物质的质量总和和反应后生成的物质的质量总和”。如:镁在氧气中燃烧生成氧化镁,参加反应的镁的质量和参加反应的氧气的质量的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氧化镁的质量。
反应物和生成物的总质量不变
宏观 元素的种类不变
(1)五个不变原子的种类不变
微观原子的数目不变
原子的质量不变
宏观:物质的种类一定改变
(2)两个一定改变微观:分子的种类一定改变
(3)可能改变:分子总数可能改变;元素的化合价。
3、运用质量守恒定律解释实验现象的一般步骤:①说明化学反应的反应物和生成物;②根据质量守恒定律,应该是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质量总和等于各生成物质量总和③与题目中实验现象相联系,说明原因。
4、利用原子、分子知识解释质量守恒原因
解释“质量守恒”要从化学反应的实质去分析,由分子构成的物质在化学反应中的实质是:分子分裂成原子,原子从新组合成分子,分子聚集成新物质。
在化学反应中,不论物质分子经过怎样的变化,但反应前后原子种类和数目都不变,各原子质量也不变。所以,反应前后的质量总和必然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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