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详细资料.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行政复议存在 问题及对策 柳州市法制办公室 曾庆汝 什么是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市属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情况 收到复议申请情况 市属各级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 受理情况 内容大纲 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 二、被申请人如何参加行政复议活动 三、行政复议决定类型 四、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 五、行政复议的执行(备选) 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予受理范围 《 行政复议法》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肯定式列举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许可 4、行政确认 5、侵犯经营自主权 6、行政合同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8、不履行保护职责 9、行政给付 10、其他 据新华社电 18日,一则《两省政策冲突孕妇被责令引产》的报道引发网民关注。近日,网传贵州省荔波县一名女教师怀孕5个月,持有安徽省二胎准生证却被认定不符合贵州当地政策被要求引产,一同引发关注的还有一份荔波县教育局与荔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 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提供的情况,荔波县民族高级中学教师覃谊与贵阳机场职工蒙绍平已于2015年2月10日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且均非独生子女。覃谊与前夫育有一女,蒙绍平与前妻育有一女。2015年2月17日,覃谊在安徽省屯溪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了二孩生育证。 覃谊原户籍为贵州省荔波县玉屏镇,于2015年2月9日将户口迁至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蒙绍平现户籍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对此回应称,当日已向荔波县卫生计生部门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同时与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进行了沟通。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认为,覃谊生育行为可适用《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荔波县教育局与卫计局联合下发的要求覃谊终止妊娠的通知无效。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四条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四)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生育证 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 问题 覃谊能否就通知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 假如能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谁? 假如教育局因此给予覃谊开除处分,处分决定能否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 二、被申请人如何参加行政复议活动 (一)行政复议答复书撰写 (二)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围绕事实、理由、依据) (三)作好行政复议案卷归档 《柳州市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 第八条 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承办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签收人民法院、复议机关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等法律文书,办理行政诉讼应诉、参加行政复议手续; (二)审查和研究案件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对案件的依据、证据、答辩状等材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