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药包材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起草说明.pdf
药包材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一、背景情况
根据药包材标准体系的整体规划和编制思路制定本文
件,以指导使用者科学系统地对药包材进行命名。
二、主要内容说明
本文件在体例格式上参考了GB/T1.1-2020的要求,在
内容上参考了《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和关联审
评相关文件,制定了“包装系统”和“包装组件”的命名方
式,提出了“特征词+核心词”的命名规则。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
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第56号)中说明“药包
材可以是包装系统,也可以是包装组件”,且“鼓励按照包
装系统进行登记”,并给出了“实行关联审评的剂型与包装
系统分类表”,因此对包装系统进行规范化命名是必要的。
原YBB标准中大部分品种的标准对应当前的包装组件,
其名称中的要素大多按照“功用-材质-工艺-形制”的顺序
排列,但也有不是此顺序的,其最终落脚点都是该药包材(组
件)的形制。为了规范包装组件的命名,起草组归纳梳理了
现有YBB标准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原辅包
登记信息”系统中的组件信息,形成了本文件的相关内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玻璃类别组件中的“输液瓶”和“注
射剂瓶”为多年来沿用的固定搭配,作为约定俗成的名称予
以保留,并在名称中省略特征词1(功用)以免重复。对于
塑料瓶系统中的组件,将名称明确为“瓶”、“瓶盖”等,其
中“瓶”即代表“瓶身”,厘清了原标准中“瓶”既指“瓶
身”又指整个“瓶系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