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药包材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pdf
2023年6月
1药包材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21.范围
3本文件用于指导药包材通用名称的命名,为非强制性、
4推荐性技术文件。
52.总体要求
62.1药包材命名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7文件的规定。
82.2药包材命名应科学、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规范,
9字数以不超过20个字为宜。
102.3药包材通用名称不应含有以下内容:
11——图形、符号、外文缩写(附加标记、国际通用除外)
12等标志;
13——人名、企业名称、注册商标或者其他类似名称;
14——绝对、夸大的修饰性词语;
15——未经科学证明,或者虚无、假设的概念性名称;
16——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73.包装系统命名
183.1包装系统通用名称由特征词+核心词组成,特征词一般
19不超过两个,即按“特征词1(如有)+特征词2(如有)+核
20心词”结构编制。
213.2包装系统的核心词通常是“其主要组件的形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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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对于由单一组件组成的包装系统(如安瓿、复合袋),
23可省略“系统”二字。
24对名称本身即包含了多组件的包装系统(如预灌封注射
25器),可省略“系统”二字。
26对包装系统的主要组件有多种形制的,应在核心词中将
27形制进行完整描述以进行区分。如预灌封注射器的玻璃套筒,
28其形制有桩针、非锁定鲁尔圆锥接头、带一体式锁定鲁尔圆
29锥接头等多种形式,则应对其核心词进行完整描述为“桩针
30/非锁定鲁尔圆锥接头/带一体式锁定鲁尔圆锥接头预灌封
31注射器”。
323.3特征词是对包装系统功能用途(简称功用)、主要组件
33的材质的描述。其中,功用体现了该包装系统所包装药品的
34剂型、给药方式、指定用途等,如吸入制剂用、气雾剂用、
35注射剂用、外用制剂用、眼用液体制剂用、口服固体制剂用
36等;主要组件的材质是指包装系统主要组件的成分,如玻璃、
37塑料、金属等。
383.4特征词一般应按照功用+材质的顺序排列,即特征词1:
39功用;特征词2:材质。
40某些情况下,可省略部分特征词,以遵从惯例、简化名
41称及方便表达。如对以约定俗成的名称作为核心词的包装系
42统,命名时可根据该名称已包含的包装系统的特征,省略相
43应的特征词,以避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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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部分包装系统的命名方式见表1。
特征词1特征词2
序号核心词说明
(功用)(材质)
1输液用玻璃瓶系统/
软袋包含了材质为“塑
2透析液用/软袋系统料”的含义,省略特征
词2
安瓿为单一组件组成的
3注射液用玻璃安瓿包装系统,省略核心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