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已审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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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版 号
A
**- AQ-05
安全生产奖惩、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修改状态
0
页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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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05
深圳市**有限公司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文件版号
A
文件页数
共3页
生效日期
2012.07.01
安全生产奖惩、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AQ-05 受控印章
本 版 修 改 记 录
修改状态
日 期
修改原因及内容摘要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拟制: 审核: 批准:
1 目的
为建立有关安全生产奖励、惩罚管理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自觉地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减少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效率,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供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奖励惩罚管理,本办法适用深圳市**有限公司各部门。
3 职责
3.1公司各部门负责汇总本部门的材料,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
3.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考核。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与修订,负责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的考核。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 管理规定
5.1通用事项奖惩
5.1.1 通用奖励事项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有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5.1.1.1 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部门、班组,给予表彰和500元至2000元奖励。
(1)提出合理建议,对设备进行改造,提高了设备的安全性能,提高了安全操作的可靠性。
(2)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者。
(5)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
(6)及时组织扑灭或者积极支援附近单位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7)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1.1.2 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安全规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及其他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了安全操作可靠性,并被采纳实施取得成绩。
(6)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7)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5.1.2 通用奖励程序
5.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汇总材料上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
5.3.2先进部门由安全部提出意见,交公司由各部门讨论、审核通过。
5.1.3 通用惩罚事项
5.1.3.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违纪现象,对违纪人员处以警告及扣发奖金50?500元,再次违反的,按本办法第5.3.2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现象处理,第三次违反的按本办法第5.3.3条规定的重大违纪现象处理:
(1)违反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消防法规及本厂有关安全、消防规定,但未造成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
(2)违反操作规程,但未造成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
(3)违反有关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站、罐区、停车场等场所的规定,但未造成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
(4)对违规现象不制止、不报告,造成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
(5)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6)不正确使用设备安全操作装置,损坏或擅自拆卸设备安全防护装置。
(7)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5.1.3.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严重违规现象,对违纪人员处以严重警告及扣发奖金500?1000元,并离岗待业,视表现情况再作处理,再次违反的,一律予以辞退。
(1)违反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消防法规及本公司有关安全、消防规定,已造
成事故,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
(2)违反操作规程,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
(3)违反有关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站区、罐区、停车场等场所的规定,已造成事故,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
(4)发生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但隐瞒不报的。
(5)发生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6)对违规现象不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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