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山东省桓台马桥镇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工程一桓台马桥镇人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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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 MERGEFORMAT 1 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
桓台县马桥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胡智慧
联系人
丁军
通讯地址
桓台县马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大成路以北、工业路以西、杏花沟以南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7130
绿化面积(平方米)
1300
管网长度(米)
11925
总投资(万元)
6031.38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6031.3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0%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2017年3月
工程项目及规模:
建设项目的由来
马桥镇是淄博市桓台县辖镇。马桥镇位于桓台、高青、邹平三县交界处,东接荆家镇、南邻新城镇、西连邹平县、北越小清河与高青县接壤,处于东经117°49′-117°54′、北纬37°02′-37°04′之间。全镇南北长9.7km,东西长12.5km,总面积79.12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5.63%。滨博高速由东侧经过、S238省道纵贯全镇。
桓台县马桥镇除了博汇、金城两大企业配套污水处理厂外,镇区没有其它集中的污水处理厂,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规模的不断增加,污水量逐渐增加。未经有效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污染,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潜在的威胁。根据预测,2020年镇区生活污水排放量将达到1×104m3/d,为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亟需新建桓台县马桥镇污水处理厂,收集桓台县马桥镇的生活污水。在此背景下,桓台县马桥镇人民政府投资6031.38万元于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本项目采用A2/O+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工艺,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等有关条款规定和桓台县环保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和收集有关工程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政策规划符合性
1、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鼓励类项目的“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中“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属于《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的“十八、城市基础设施”中“7.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本项目符合淄博市产业政策的要求。
与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位于大成路以北、工业路以西、杏花沟以南,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淄博市城市发展规划及桓台县城市发展规划要求。
项目与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分析拟建项目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符合性: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符合情况
拟建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的符合情况
拟建项目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保规划和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是否有“禁批”和“限批”情况
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见表1-1。
表1-1 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的情况
序号
项目
符合情况
1
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是√ 否□
2
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保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
是√ 否□
3
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
是√ 否□
4
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
是□ 否√
4.1
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和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
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
是□ 否√
是√ 否□
4.2
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
是□ 否√
4.3
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之外
是否属于有污染的新上项目
是√ 否□
是√ 否□
4.4
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
是否有污水排放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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