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金乡食品(大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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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金乡食品(大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评报告
概述
一、项目由来
金乡县位于济宁市西南部,北临嘉祥县,东邻鱼台县,西靠成武、巨野县,南与单县及江苏省丰县交界。金乡县是中国重要的有机绿色蔬菜生产、加工、出口基地。金乡县是驰名中外的“中国大蒜之乡”、“中国圆葱之乡”、“中国金谷之乡”、“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山东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先进县”、中华蒜都、农业名县,金乡县已成为世界大蒜生产的集聚地。济宁市食品工业园区地处金乡县城西北,该园区是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市级食品工业园区。济宁市食品工业园区规划总规划面积 1056.66 公顷,园区主要发挥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做深、做精,形成以大蒜果蔬精深加工(生物保健、生物医药等)产业为主,畜禽肉制品深加工、油脂产业、果蔬饮料及食品相关产业等为辅的食品产业集聚园区。
金乡县安泰水务有限公司金乡食品(大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园区金源路以北、金砀路以西,一期工程于2016年5月21日经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金环审【2016】7号文,于2016年10月8日经金乡县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运行至今。
33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7500m/d,其中处理大蒜废水3750m/d,生活污水及其它工
3业污水3750m/d。采用预处理+气浮+Fenton 氧化+微电解+初沉池+预酸化池+A2/O池+二沉池+二次提升+V 型滤池+消毒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排放标准 A 标准后由约 1km 排水管道排入园区三干沟,经过约3km后汇入大沙河中长3.5km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和约 300 亩金水湖生态湿地工程区,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排至老万福河。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及在线监测数据,项目废水可稳定达标排放。
随着工业园区新企业的入驻,废水水量增加,为满足园区企业污水处理要求及园区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扩建二期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特点
3本工程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位于一期工程东侧预留空地上,设计规模为7500m/d,设计工艺与一期相同,来水水质与与一期相同,本工程依托现有工程排污口、排水管道,本工程依托一期项目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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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金乡县安泰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在收集大量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于2017年10月接受委托后,进行现场踏查,收集资料,校核资料,并与接受委托后在金乡县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于2017年11月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并完成了初稿编制
3、于2017年11月进行校核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再次完善报告编制
4、于2017年12月在金乡县环境保护局网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及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进行文本及张贴公示,并由建设单位完成了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工作。
5、于2017年12月完成报告书送审稿编制工作,现报送金乡县环保局送审。
四、关注的主要内容
1 、现有工程
(1)现有工程项目组成及稳定运行情况
(2)现有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
(3)现有项目验收及例行、在线监测情况
2、本工程
(1)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的恶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的外排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3)污水处理厂运行装置污水下渗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的污泥等固废对环境空气、水环境的影响
(5)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五、分析判定的相关依据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的结论及审查意见,也符合“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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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2013 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拟建工程属于―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 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且项目未使用国家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工艺及设备。二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2、拟建项目规划符合性
根据济宁市食品工业园区规划,项目属于园区规划中市政公用设施(U41污水处理设
3施),根据规划,园区2015年需要完成1.5万m/d污水处理规模,考虑到园区企业入驻情
3况,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分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7500m/d,为满足规划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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