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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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乙字第 1056 号
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
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商河方元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北京中环瑞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概 述
商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内,由商河方元水质净
化有限公司建设运行,厂址商中河以西,汇源路以南,占地面积48.86亩。商河
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由济南市环保局以济环建审[2010]292号进行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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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建成投运,尚未验收,批复处理规模为2万m /d,一期建成污水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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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 万 m /d(另外 1 万 m /d 不再建设),处理工艺采用“卡鲁塞尔氧化沟+深度
处理(絮凝沉淀+纤维束滤池)”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 A 标准。随着商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山东
商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能力不足,以及一期工程
的部分设备老化损坏,出水水质有超标现象,影响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在
此情形下,商河方元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商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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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改造项目,对一期工程的部分损坏设备进行更换,同时扩大 1.0 万 m /d 的污
水处理能力,处理工艺为“前处理+水解酸化+改良AAO+MBR膜处理+消毒”。
一、项目特点
本项目总投资7307.78万元,主要新建水解均质池、膜格栅、厌氧池、缺氧
池、好氧池、MBR膜池,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消毒池等设施依
托一期工程。污水处理采用“前处理+水解酸化+改良 AAO+MBR 膜处理+消毒”处
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m3/d,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A标准。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之规定,拟建项目属
于鼓励类项目,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及工
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核
制度。
商河方元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委托北京中环瑞德环境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
书。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在收集大量有关资
料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商河经济开发区
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在商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为期 10 个工
作日的环评信息公示,并同时进行了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及环评信息的现场告示。
搜集了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历史监测数据。
环评报告书初步完成后,于2017年1月10 日在商河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
二次为期 10 个工作日的环评信息公示,以及还通过实地张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
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及对策、环评结论要点、咨询可采用的方式和咨询时间、建
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此后,采取了发放调查表的方式开展了
公众参与调查并进行公众意见回访。
目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环境空气
根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的评价级别计算方法,估算模式计算出的最大占标率 P 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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