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操系列(九)——被拆迁方之纳税分析与税务筹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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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操系列(九)——被
拆迁方之纳税分析与税务筹划及城市更新
各阶段的回迁风险控制》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操系列
(九)——被拆迁方之纳税分析与税务筹划及城市更新各阶段的
回迁风险控制
西政资本为西政投资集团下属企业,西政投资集团是西南政法大
学地产、金融圈校友倾心打造的地产全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集
团主营私募投资、创业投资,主要投资方向为地产、高新科技、互联
网、文化传媒、创新金融等产业。集团下设西政地产金融研究院,专
门从事金融/融资产品设计、税务筹划、跨境投融资、房地产全产业
链实务研究与顾问工作。欢迎任何形式的沟通、交流和合作,欢迎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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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被拆迁方的纳税分析
(一)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
(三)印花税
(四)企业所得税
(五)契税
二、拆迁补偿协议履约要点及各阶段操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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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新意愿征集阶段
(二)城市更新计划申报阶段
(三)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编制及批准阶段
(四)实施主体申报及确认阶段
(五)房地产证注销阶段
(六)建筑设计及施工阶段
(七)回迁物业的选择
三、货币补偿或回迁房屋的税务筹划
笔者按
就实务情况而言,如被拆迁方主要以取得货币补偿为目的,则可
优先考虑以拆迁补偿的方式取得货币补偿,并适用5年递延纳税(针
对企业)或自然人免缴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请参见
笔者xx年5月12日于本公众号“西政资本”发布之推文《拆迁安置
补偿过程中开发商与被拆迁方的税费分析与税务筹划》);其次被拆迁
方可选择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项目权益并实现退出,其中因股权转让
取得的高额溢价亦可通过拆分交易价款等方式实现税筹和节税的目
的(具体请参见笔者xx年4月17日于本公众号“西政资本”发布之
推文《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操系列
(七)——交易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如被拆迁方主要以取得
回迁物业为目的,则拆迁安置补偿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其次就是合作
建房,但鉴于合作建房的税收政策适用需满足相对严格的条件,因此
实务中基本都是选择拆迁安置补偿的方式以获得回迁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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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读者深入了解拆迁补偿的合作模式可以给被拆迁方带来
的优势,笔者特从城市更新项目中被拆迁方税费负担的分析入手,帮
助读者理清被拆迁方的纳税义务,并从回迁房屋的风险控制角度让读
者对更新项目各环节中被拆迁方的权益保障措施有更深入的认识。
一、被拆迁方的纳税分析
(一)增值税
被拆迁方因被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所得是否需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