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债券2013年第21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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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债券2013年第21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本产品适合于【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投资者。
主要风险列示:
1. 政策风险;
2. 市场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4. 信用风险;
5. 管理风险;
6. 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
注: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银行对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投资者应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郑重提示:本理财产品是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您的
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以下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率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五、 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债券2013年第21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代码:1300012CM6 适合客户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的个人客户 发售渠道 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期限 365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计划发行量 5亿元 募集期 2013年11月19日-11月21日(募集期最后一日不可撤单) 产品成立 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募集期内认购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量,则银行将就募集相关日期和募集金额等调整事宜进行公告。
如产品未达募集规模,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并于2个工作日内将产品本金退还至客户资金账户。 起始日 2013年11月22日 到期日 2014年11月22日 资金到帐日 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 认购起点金额 个人客户15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保管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产品保管费 0.05% 预期年化收益率 5.40% 提前终止权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银行有权按照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 收益计算方法 正常到期:预期期末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365×理财天数
提前终止时:预期期末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365×(实际存续天数)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其他规定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到帐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二、投资对象
本期产品投资方向为邮储银行(委托人)委托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设立的华商-邮储-瑞熙1号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并将理财资金通过该资产管理计划组合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本产品募集资金将100%投资于上述资产。
管理人基本情况: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0号文批准设立,成立于2005年12月20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晓安。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三家股东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6%、34%、20%。
三、理财产品费用、收益分析与计算
1. 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费用
(1)免认购费、免赎回费。
(2)银行保管费0.05%/年;若扣除保管费用后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超过部分将作为银行的管理费和销售费。
2. 理财收益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法
(1)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理财产品资产组合收益率-保管费率-管理或销售费率
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4% (费后)。
(2)理财计划到期时,按照到期理财资金实际存续天数计息。每1份为一个计息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预期期末收益=理财本金×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4)计算示例
情景1:以某客户投资100万元购买期限为365天的理财产品为例,如果产品正常运作到期,扣除保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达到5.4%,则客户最终年化收益率为5.4%,具体金额为:
1000000×5.4%×365/365=54000(元),假定理财产品的实际存续天数为365天。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3. 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实际终止时,邮储银行在到期日/实际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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