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系列之鑫鑫向荣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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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系列之“鑫鑫向荣”人民币理财计划
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非存款,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本产品适合于【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投资者;
主要风险列示:
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管理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
注: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银行对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投资者应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郑重提示:本理财计划是中低投资风险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以下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率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系列之“鑫鑫向荣”人民币理财产品
代码:C88
适合客户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的个人客户;
期限
本理财计划将持续运作,无固定期限(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计划发行量
募集额最低为2亿元人民币
募集期
2011年6月13日(此后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赎回)
产品成立
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募集期内认购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量,则银行将就募集相关日期和募集金额等调整事宜进行公告。
如产品未达募集规模,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并于2个工作日内将产品本金退还至客户资金账户。
起始日
2011年6月13日
申购/赎回
1.本产品无固定期限,成立后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受理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8:30-16:30。
2.开放日投资者可申购本产品,申购资金将于当日投入本理财计划。
3.开放日可赎回本理财产品(部分赎回时,剩余理财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赎回日后下一工作日进行赎回确认,赎回资金将于赎回确认日后下一日入账(详见“本金及收益返还”)。
4.本理财产品免申购、赎回费。
5.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计划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开放日余额15%时,银行有权不接受其余赎回申请,但投资人可于下一开放日重新进行赎回申请。
6.银行有权根据产品规模决定暂停接受申购,如果银行行使该权利,将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认购起点金额
个人客户5万元,以1千元的整数倍递增
预期年化收益率
客户可获得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分档如下,根据投资者赎回时每笔理财资金的实际存续天数T,分档计息:
第1档:1天≤T<7天,2.20%(费后)
第2档:7天≤T<14天,2.30%(费后)
第3档:14天≤T<30天,2.50%(费后)
第4档:30天≤T<60天,2.70%(费后)
第5档:60天≤T<90天,2.90%(费后)
第6档:T ≥90天,3.25%(费后)
收益计算方法
1.理财计划赎回时,按照赎回理财资金实际存续天数计息。每1份为一个计息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预期期末收益=赎回理财本金×对应档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365
3.实际存续天数:自客户申购(或认购)成功之日(含当日)起至赎回确认之日(含当日)止期间的天数。
本金及收益返还
1.投资者赎回本理财计划时,银行于赎回日后下一工作日进行赎回确认。
2.银行于赎回确认日后下一日将本金与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3.申购当日、赎回当日、赎回确认日均计理财收益。
理财资产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产品保管费(年)
0.05%
提前终止权
在理财计划持续期内,如果本理财计划余额低于2亿元,银行有权选择终止该产品。若终止本产品,银行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公告,产品终止;客户的理财收益按客户理财资金的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客户无提前终止权。
工作日/开放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其他规定
赎回确认日(或提前终止日)至到帐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二、投资对象
本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方向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并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于交易所债券等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同业存款、同业拆借、债券回购等。
本产品拟投资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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