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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龙指导外企员工理财第一步
张先生今年32岁,他的女朋友何小姐,26岁,他们两人均在外企工作,月薪都是8000元,每年的年终奖是6万元。目前他们在珠江新城有一套70平方米大的房子,如今价值90万元(何小姐的家里出首期,因此何小姐是户主),一共贷款了35万元,期限是20年,目前已经还贷两年,首期他们交了15万元,月供是2200元(两人一起供)。而张先生家里还给他们买了一部尼桑,而在周末他们经常和自己的朋友一起自驾游。每个月他们还定投基金1000元,至今他们有3万元左右的账户总额。此外他们两人由于不会使用类似麟龙软件的炒股软件因此股票遭遇深套,目前的市值在13万元左右。而在他们的活期账户里大概有2万元。张先生和何小姐每个月的生活支出比较大(其中用于交际应酬的比例最大),而且他们每个月的结余并不多,加起来大概只有1000到2000元。此外他们每年还要各自给家中的父母大概1万元的生活费,共计需要2万元。两人都拥有社保,而两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张先生大概还有8万元、何小姐2万元(期间他们取了两次),分别有10万元左右的重大疾病保险。
专家?认为对于日常的费用支出他们应该养成一个良好记账习惯。并且分析自己支出的类型,把一些不必要的支出进行调减,控制在每月5000元到6000元,届时他们每个月的节余约有5000到6000元。
专家认为他们每个月的定投应当增至2000元。由于指数型基金受到上证指数全面下跌的影响所以排名一直不前,但是现在的指数已经处于一个历史上的低位,无论后续市场是曲折上涨抑或是继续探底定投上述类型的基金都是比较适合的,而股票型比如易基策略成长、富国天益价值,指数型有易基50指数等等。可以在两种类型各选择一只,各投1000元左右。
以一家保险公司额定期寿险为例,一名32岁男性20年的定期寿险每万元保额的保费大概在44元,而35万的保额则需要年供大概1540元,每个月他们平均多128元消费;而女性26岁20年的定期寿险每万元保额的保费仅仅需要16元,35万保额只需要年供560元,每个月他们平均需要多47元消费;两人每个月需要多支付的保费额度为175元,但是他们可以多70万元保障。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来源: 作者: 日期:09-10-20
国家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1999年国务院组建了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受让了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不良债权转让包括政策性和商业性不良债权转让。政策性不良债权是指1999年、2000年上述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家统一安排下通过再贷款或财政担保的商业票据形式支付收购成本从上述国有商业银行收购的不良债权;商业性不良债权是指2004至2005年上述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下从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收购的不良债权。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涉及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性文件的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上述不良资产时,可通过诉讼追偿、打包出售、债务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手段,最大限度保全国有资产。在处置方式上,2002年以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主要是资产重组、委托代理处置、法律诉讼等。2002年以后,管理公司开始通过转让(出售)方式对不良债权进行打包批量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最主要的处置手段就是二次转让,即以打包出售、拍卖、招标等市场方式来实现,不良债权经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打包、公开拍卖、协议转让等等多种形式流向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受让债权的企业或者个人多以诉讼形式追讨债权,引发了大量与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相关的案件。
笔者曾先后为信达、长城二家资产管理公司从事不良资产的调查和处置代理工作,也参与了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包的“打包”转让事务。笔者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对金融不良债权的转让是我国社会特定时期的特殊产物,政策性较强。所以总体而言,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存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不是法律适用本身的问题,而是司法实践如何更好地将法律适用与金融政策相衔接的问题,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的一系列涉及处置不良金融资产案件的司法解释诸如《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等,对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过程中有关诉讼时效、债权转让通知及催收方式、诉讼费用缴纳方面的特殊政策可见一斑。但是随着不良债权处置方式从资产管理公司自行处置到以债权转让的打包批量处置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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