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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医疗器械使用规定
合同书:药品与医疗器械使用规定
甲方:(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供应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明确双方在药品与医疗器械使用方面的权责,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药品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要求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保证其质量安全。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在购买、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等要求,选择符合规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保证其正确使用。
第三条供应商与医疗机构之间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传达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更新信息,以确保医疗机构能及时了解与使用符合规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四条供应商应当对其提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跟踪与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发现的质量问题,并保证合同履行期间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与使用管理制度,保证采购程序正当合法、采购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符合要求,采购与使用记录真实可靠。
第六条供应商与医疗机构应当就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进行合理协商,确保价格合理公正,并遵守国家价格政策。
第七条若发生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问题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法律、行政及监管机构投诉,但不得通过媒体等不正当方式抹黑对方声誉。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双方合作期满后,若继续合作,需另行签订新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医疗机构):乙方(供应商):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