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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4——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与处置
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
第四节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
一、房地产的转换:
房地产转换,是指房地产用途的变更。企业不得随意对自用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进行重新分类。
1.转换的条件:
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才可转换:
(1)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即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即将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3)自用建筑停止自用,改为出租,即将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4)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或资本增值,即将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5)房地产企业将用于经营租赁的房地产重新开发对外销售,即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
确凿证据:
(1)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应当就改变房地产用途形成正式的书面决议;
(2)房地产因用途改变而发生实际状态上的改变,如从自用状态改为出租状态。
2.转换形式: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与“投资性房地产”之前的互相转换。
3.转换日:
(1)“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为租赁期开始日或用于资本增值的日期。
(2)“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转换日为房地产达到自用状态,即企业开始将其用于生产商
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的日期。
(3)“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转换日为租赁期满,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决议明确表明将其
重新开发用于对外出售的日期。
二、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
1.成本模式下的转换:
(1)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原投资性房地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原投资性房地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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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
借:开发产品(原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原投资性房地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原投资性房地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原资产的账面余额)
(3)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原资产账面余额)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原资产计提的折旧或摊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4)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原资产账面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原资产计提的跌价准备)
贷:开发产品(原资产的账面余额)
2.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
(1)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
企业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
为自用房产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换日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