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气体厂槽车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移动式压力容器罐内介质分析和余压检测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充装过程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对自有槽车、外来槽车充装前的检查和介质成分分析。
3. 职责
3.1充装站操作人员充装前严格按照充装前检查内容进行罐车余压检查,对检查结果负责,同时通知化验人员对罐内介质进行分析。
3.2检验人员接到通知后,按分析规程取样、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负责。
4. 罐内介质分析操作规程
4.1严格按照液体二氧化碳的分析规程进行分析,其结果必须符合质量指标。不符合质量指标的禁止充装,必须进行置换处理(新制造的汽车罐车或检修后首先充装的汽车罐车,充装介质前必须经抽真空处理,再用介质进行置换处理,要求真空不得低于650mm 汞柱),直到罐内气体含量达到质量要求,方可进行充装。
4.2 质量标准:按照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执行。
5.罐内余压检测操作规程
5.1为保证罐车余压,汽车罐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的0.5%或100Kg 的余量。
5.2罐车余压要求:二氧化碳罐车不低于1.5Mpa,低于此压力,在充装时有形成干冰的危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进行充装。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1. 司机将汽车槽车水平停放在指定装车地点,用手闸制动,关闭引擎,若有滑动倾向,车轮应防滑块。
2. 司机将槽车停好后,槽车充罐员将《液体CO2罐装出库流水作业卡》交岗位,岗位操作员(或班长)凭卡检查后确认并在槽车前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安全区,相关应急措施到位。当岗位操作员(班长)确认可接管充车后,槽车充罐员方可接管。
3. 槽车充罐员接好充装管道后缓慢打开槽车与储罐之间的气、液相阀门,先打开槽车气相阀门,使槽车与K322或K122贮槽平衡压力,(A区可将压力降到1.0—1.2Mpa左右) 。
4. 槽车充罐员打开槽车液相阀门,车间操作工打开储罐液相阀门进行充装作业,并保持槽车与储罐之间不低于0.2Mpa的压差,A区槽车的气相由操作工回收进入B区系统。
5. 充装作业时,槽车充罐员不得离开现场,槽车司机严禁随便发动车辆。
6. 充装过程中操作工应巡回检查贮槽供液系统,密切注意压力、温度、流量的变化,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槽车充罐员停止充装,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处理。
7. 槽车充罐员应密切注意槽车上充装系统的情况变化,包括泵的运行、压力表、液位表及各连接口的泄漏,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充装,采取积极措施处理正常后方可继续充装。
8. 待槽车上测满阀有液体排出说明槽车已达装车规定要求,槽车充罐员关闭槽车进液相阀门,再关闭储罐液相阀门,最后关闭槽车气相阀门,切不可超装。
9. 槽车充罐员打开残液排放阀,排空管道内残余气体,才可拆卸充装软管,装车作业结束。
10. 当岗位操作员(班长) 确认槽车装车作业结束,连接气、液相软管已拆下,撤除槽车前安全警示标志,司机才能将槽车开走。
11. 槽车司机将充装好的槽车开到地磅房复检,若有超装,退回充装处理。
充装量复检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对槽车充装进行复检为保证槽车安全,避免过充,必须进行复检
复检工艺流程
槽车充装量复检工地磅进行称充装前进行空车过磅,充装后二次过磅,然后核算充装量
地磅秤要求
复检地磅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强制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槽车复检操作规程
槽车充装前必须检查空车过磅单,空车过磅单车号与槽车不符或无空车过磅单的槽车禁止充装;空车过磅时人员必须下车,避免误差槽车充装完毕至地磅房进行过磅,过磅人员必须下车;核算充装量,充装量合格的槽车方可进行放行
卸载操作规程
重车过磅
卸车人员接到监磅通知后,对需要卸车的车辆进行监磅,并严格遵守监磅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监磅时认真核对卸车卡与车辆是否相符,保证卸车的产品质量。
在重车过磅后,遵守“谁监磅、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对车辆进行跟踪卸车。保证不留空档时间。
安全措施的落实
在重车过磅后,卸车人员指挥车辆停靠在卸车地点可靠位置,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落实。
将车辆停放在可靠位置,检查车辆的阻火器、静电接地线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对接地线进行正确现场接地。
现场的灭火器、消防水等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卸车人员和司机必须按规定消除静电,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现场人员禁止携带或使用手机,现场安全距离内禁止有带火或带静电的活动、作业。
充装管的对接
1、在对接卸车充装管前认真检查:卸车充装管是否完好,有无泄露,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对接。
2、对接时所有管道阀门都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对接充装管时动作要缓慢进行,防止磨擦产生静电。
对接充装管时要小心谨慎,做好人身的安全防护,防止对接人员身体接触受到伤害。
充装管对接一定要牢靠、密闭,防止卸车过程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