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招聘录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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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录用管理规定
编号:XX/ZB-ZL-2014 01-08
版本:B/0
修订: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4年 月 日
实施日期:2014年1月1日
1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来规范公司招聘录用员工的工作程序及流程,以提高招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先内后外的原则,使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3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招聘录用工作全过程。
4 术语
本文所称“部门”系指总经办、财务部、生产部、供应部、销售部、技术质量部、动力设备部、企管部、物流部等部门。
5 管理职责
5.1总经办
1)负责审核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报告,编制公司招聘计划和招聘策略。
2)根据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活动,收集、审核应聘材料。
3)通过组织面试、初试、复试,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4)组织新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5)审核新进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办理转正手续。
5.2 各部门
1)提出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2)提供空缺岗位详细的职位说明书和任职资格说明书
3)参与总经办组织的招聘复试,对招聘录用人员岗位胜任能力做出评估并提出录用建议。
4)协助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员工入职手续。
5)负责新员工试用期辅导、跟踪、考核、评估等,提报员工试用转正申请。
6 招聘录用原则
6.1计划调控原则
严格编制管理。总经办以劳动生产率指标为基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审定部门员工编制,在编制定员内制订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计划要优先保证公司新业务拓展的需要。
6.2有效利用原则
对于空缺岗位上人员的增补,遵循“内部选用为主,外部招聘为辅” 的原则。即:首先从公司的现有人员中解决,通过公司内部的调配予以补充。如确因内部无合适资源,方可从外部招聘。
6.3素质控制原则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确定招聘录用人员岗位素质要求,以保证招聘人员质量,优化员工队伍。
6.4分级管理原则
公司总经办与各部门,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总经办为一级管理,负责掌控人员招聘;各部门为二级管理,负责对新招聘人员的试用期管理。
7 招聘录用条件
7.1招聘录用员工的基本条件
能够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人员稳定性强,符合空缺岗位的任职要求。
7.2招聘录用员工的文化程度、年龄基本素质要求
管理/技术人员岗位招聘录用条件(表一)
岗位 基础素质 同行业工作年限 最高年龄 男 女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总工程师及以上人员 本科、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 ≥5 ≤50 ≤45 部长级 专科、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 ≥2 ≤40 ≤35 一般管理/营销人员 专科、初级以上 ≥1 ≤50 ≤45 技术人员 专科、初级以上 ≥1 ≤40 ≤35 工人岗位招聘录用条件(表二)
岗位 最高年龄(岁) 最低文化程度 技术工种 ≤40 职高、专科 熟练工种 ≤40 初中 表一所规定的最低文化程度、同行业工作经验、年龄条件与表二所规定的年龄和最低文化程度为必要条件。从事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员工,必须是具有劳动部门承认的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
7.3招收公司的急需人才,属不符合表一、表二规定条件的,由用人部门书面报总经办,按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后,按批示执行。
7.4 招聘录用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的,不受表一、表二规定限制。
8 招聘录用程序
8.1 招聘计划
8.1.1 年度外部人才招聘计划
1)社会人才招聘计划
各部门根据下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艺设备条件、生产组织方式、组织机构设置、岗位人员编制、劳动生产率等情况,编制下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并于11月末前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公司专题会讨论,并按程序报批实施。
2)工人招收计划
各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劳动生产率及人员结构调整计划制定工人招收计划。原则上要求通过招收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来补充生产空缺岗位。在年度招收计划范围内适当控制辅产、服务人员招收比例。工人招收计划于11月末前报总经办,总经办进行审核后,提交公司专题会讨论,并按程序报批实施。
8.1.2 外部招聘增补计划
本年度内各部门由于生产经营计划、组织机构设置、员工结构等发生变化,需要从外部招聘人员进行补充时,按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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