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13_ 南京医药: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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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 估 报 告
立信永华评报字[2012]第112 号
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2012 年11 月8 日
地址:中国南京市中山北路26 号新晨国际大厦10 楼
邮编:210008 电话:025传真:025
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目录
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评估报告摘要 3
评估报告正文 10
一、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0
二、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12
三、评估目的 18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9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21
六、评估基准日21
七、评估假设22
八、评估依据24
九、评估方法25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8
十一、评估结论35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36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0
十四、评估报告日41
评估报告附件 44
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i
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声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
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立信永华”或本公
司、本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对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之目
的所涉及的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作
如下声明:
1.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评估胜
任能力。
2.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
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盖章确认;所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
责任。
4.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
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5.评估工作是在有关法律法规监督下完成的,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
业道德和规范,并作了充分的努力。
6.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
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
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所对应资产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
执业范围。所以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所对应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虽给予了
必要的关注,但不对其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提供评估对象所对应资产法
律权属等资料,并保证对所提供的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是委
托方、被评估单位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仅对所提供的法律权属
资料及其来源作必要的形式上的查验,不对法律权属资料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完整性负责。
7.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
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第1 页
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声明
8.评估报告仅适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限于委托方及评估报告
中载明的使用者使用。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不对委托方及相关当事
方运用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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