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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认识论中的葛第尔反例辨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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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
文1:当代认识论中的葛第尔反例辨谬 2
一、引言:对葛第尔反例的反应 2
二、葛第尔反例中的谬误 3
反例1: 3
反例2: 6
三、余论 10
文2:似曾相识心欢喜生搬硬套谬千里 11
一、原题呈现 11
二、差异比较 13
(一)设问主体的差异 13
(二)集聚主体的差异 13
(三)考查知识的差异 14
(一)夯实基础 狠抓落实 15
(二)培养基本能力 提升学科素养 15
(三)精选、深研经典试题——“题湖战术”备高考 16
参考文摘引言: 16
原创性声明(模板) 17
文章致谢(模板) 17
正文
当代认识论中的葛第尔反例辨谬
文1:当代认识论中的葛第尔反例辨谬
一、引言:对葛第尔反例的反应
什么是知识?这个问题等于问:说某个人s有知识P或知道P,充分必要条件是什么?在传统知识论中,主流回答是一个关于知识的三元条件定义:一、S相信P;二、S有理由(即得到辩护地)相信P;三、P是真的。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同时,只要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就可以说S知道P。当然这里的知识是指命题知识,而不是默会的知识(tacit knowledge)
1963年,葛第尔在《分析》上发表一篇不到3页的短文《有理由的真信念是知识吗?》,这篇短文对当代知识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上世纪后期到现在,认知论或知识论成为西方哲学界的一个热点领域,虽然不全归于葛第尔,但完全可以说他是一只有力的推手。“最初,有一些来自哲学家的反应,他们感到,用点吹灰之力,就可以化解葛第尔给三元说提出的突出问题。然而事情不久就变得明显了,这样一些‘修理措施’并不起作用,于是,正如现在大家都知道的,围绕‘葛第尔问题’的论文工业很快就发动了。”葛第尔的反例旨在证明,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并不足以成为知识。有哲学家寻求第四个条件。勒瑞尔用“接受P”取代“相信P”,他的第四个条件是:“S以某种不依赖于假陈述的方式有理由接受P。”而哈特曼的第四个条件是:不存在S并不掌握的破坏性的证据。
葛第尔的反例也产生了消极的反应。扎格泽布斯基论证,葛第尔难题不可逃避,由于辩护不等于真理,因此我们总是可以构造出葛第尔式的反例④。威廉森认可葛第尔反例证明传统知识定义的失败,因此,他把“知识”看作一个初始词,“如果φ是一种FMSO,那么从‘Sφs命题A’,可以推出‘S知道命题A’”,这样就独立于相信、辩护、真理等认识论概念确定了“知道”的意义,进而这些认识论概念可以由“知道”或“知识”来解释。
这些反应都承认葛第尔反例是确凿无疑的。但实际上,葛第尔反例本身包含着细微的错误,至少他对辩护的理解是有争议的。如此,则不能认为葛第尔反例是确凿无疑的。
二、葛第尔反例中的谬误
葛第尔把各式各样的关于知识的充分必要条件归结为以下形式
(a)S知道P,当且仅当
(i)P是真的;
(ii)S相信P;
(iii)S有理由相信P。
对于上述知识定义,葛第尔提出了2个反例。
反例1:
假定史密斯和琼斯申请了某份工作。并假定史密斯有强证据支持以下合取命题:
(1)琼斯是那个将要得到那份工作的人并且琼斯的口袋里有10个硬币。
史密斯支持(1)的证据也许是,公司总裁肯定地告诉他琼斯最终将被录用,并且史密斯10分钟前数了琼斯口袋里的硬币。由命题(1)推出:
(2)那个将要得到那份工作的人口袋里有10枚硬币。
我们假定史密斯明白从(1)到(2)的推导关系并依据他有强证据的(1)而接受(2)。这样,史密斯显然有理由相信(2)是真的。
再设想史密斯并不知道,是他自己而不是琼斯将得到那份工作。而且,史密斯不知道,他自己的口袋里也有10枚硬币。虽然(2)由(1)推出,(1)是假的,(2)却是真的。于是,在我们的事例中,以下三点都是真的:(i)(2)是真的,(ii)史密斯相信(2)是真的,(iii)史密斯有理由相信(2)是真的;但是,同样清楚的是,史密斯并不知道(2)是真的;因为(2)之所以是真的,是以史密斯口袋里的硬币的数量为根据的,而史密斯并不知道史密斯口袋里有多少枚硬币,他相信(2)是基于他数过的琼斯口袋里硬币的数量,而他错误地相信琼斯是那个将要得到工作的人。
葛第尔的论证分为二步。第一步,对于史密斯,就(2)来说,知识的三个条件都得到了满足;第二步,史密斯并不知道(2)。因此,知识并不是有理由的真信念。具体地说,第一个论证是:
(3)(2)是真的。
(4)史密斯相信(2)是真的,并且
(5)史密斯有理由相信(2)是真的。由于知识定义的三个条件都得到满足,于是有
(6)史密斯知道(2)是真的(那个将得到工作的人口袋里有10枚硬币)
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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