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分立合并的批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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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事项?二、行政许可依据???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三、行政许可条件(一)第十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民办幼儿园注册资金100万元民办小学注册资金200万元;民办中学注册资金300万元():??? 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 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职称;??? ;??? 四、行政许可程序(一)申请??? 申请人可以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申(二)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收到材料之日即为受理。????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将出具加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申请分立和合并的材料依法进行审查,并进行考查和评议。????在审查期间,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进行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符合听证条件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依法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考查和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行政许可期限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把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四)决定????对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对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五)??? 对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送达给申请人。???对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加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章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将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公众有权查阅。五、行政许可期限???申请分立和合并民办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六、行政许可事项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七、接受行政许可申请的方式??? 行政许可申请以当面方式提出。??? 地址:北京市区 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电话:八、申请行政许可所需提交全部材料的目录:
1、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意见;
2、由分立与合并的各方举办者共同提出申请;
3、变更后安置在校学生的方案。
4、清算报告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
5、其他提交所需材料(同直接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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