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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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807-2016
水 质 钼 和 钛 的 测 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molybdenum and titanium
by graphite furnac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6-06-24发布 2016-08-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P部 发 布
目 次
前 言 i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1
5 干扰和消除 1
6 试剂和材料 1
7 仪器和设备 3
8 样品 3
9 分析步骤 4
1 0 结果计算与表示 5
1 1 精密度和准确度 6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
13 废物处理 7
1 4 注意事项 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标准加入法 8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 9
1
刖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钼和钛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钼和钛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南京市自来水公司水质
监测中心、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 6 月2 4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钼和钛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钼和钛的测定。
本方法钼的检出限为0 .6胆/L ,测定下限为2 .4胆/L ;钛的检出限为7胆 /L ,测定下限
为 28胆/L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H J / T 9 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 J / T 1 6 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可溶性钼、可溶性钛
指未经酸化的样品经0.45 孔径滤膜过滤后所测定的钼或钛的含量。
3 .2总钼、总钛
指未经过滤的样品经消解后所测定的钼或钛的含量。
4 方法原理
样品经过滤或消解后,注入石墨炉原子化器中,经干燥、灰化和原子化,成为基态原子
蒸气,对元素空心阴极灯或无极放电灯发射的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在一定浓度范围内,
其吸光度与元素的质量浓度成正比。
5 干扰和消除
5 .1样品中 S O 42-浓度大于或等于500 m g /L 时,对钼的测定产生负干扰。加入硝酸钯-硝酸镁
基体改进剂或参照附录A 标准加入法可消除干扰。
5 .2本方法测量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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