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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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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807-2016 水 质 钼 和 钛 的 测 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molybdenum and titanium by graphite furnac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6-06-24发布 2016-08-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P部 发 布 目 次 前 言 i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1 5 干扰和消除 1 6 试剂和材料 1 7 仪器和设备 3 8 样品 3 9 分析步骤 4 1 0 结果计算与表示 5 1 1 精密度和准确度 6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 13 废物处理 7 1 4 注意事项 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标准加入法 8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 9 1 刖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钼和钛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钼和钛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南京市自来水公司水质 监测中心、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 6 月2 4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钼和钛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钼和钛的测定。 本方法钼的检出限为0 .6胆/L ,测定下限为2 .4胆/L ;钛的检出限为7胆 /L ,测定下限 为 28胆/L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H J / T 9 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 J / T 1 6 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可溶性钼、可溶性钛 指未经酸化的样品经0.45 孔径滤膜过滤后所测定的钼或钛的含量。 3 .2总钼、总钛 指未经过滤的样品经消解后所测定的钼或钛的含量。 4 方法原理 样品经过滤或消解后,注入石墨炉原子化器中,经干燥、灰化和原子化,成为基态原子 蒸气,对元素空心阴极灯或无极放电灯发射的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在一定浓度范围内, 其吸光度与元素的质量浓度成正比。 5 干扰和消除 5 .1样品中 S O 42-浓度大于或等于500 m g /L 时,对钼的测定产生负干扰。加入硝酸钯-硝酸镁 基体改进剂或参照附录A 标准加入法可消除干扰。 5 .2本方法测量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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