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逸升丰赢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
安联逸升丰赢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该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
式享有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
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
一、产品基本特征
1、投保范围
投保时年龄在出生满七天至六十周岁(含六十周岁)之间者,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2、保险期间
若您选择一次交清的付费方式,我们在同意承保并收取全部保险费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
起承担保险责任;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方式,我们在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后,自
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于保险单中载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若选择联
合年金的,则保险期间至两名被保险人均身故时止。
3、交费方式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3/5/10年交,期交最大交费期满年龄60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4、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根据您投保的保险类型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年金给付
1)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个年金领取日仍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在每个年金
领取日向年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若年金领取方式为年度领取,首个年金领取日给付的年金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年金金额,
此后每个年金领取日给付的年金金额在上个年金领取日的年金金额的基础上递增基本年金
金额的百分之五(5%)。
若年金领取方式为月度领取,自首个年金领取日起以每十二个年金领取日为一个周期;
首个周期内各年金领取日给付的年金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年金金额,此后每个周期内各年金
领取日给付的年金金额在上个周期内各年金领取日给付的年金金额的基础上递增基本年金
金额的百分之五(5%)。
2)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外年金起领日起后的每个年金领取日仍生存且本合同
有效,我们在每个年金领取日向年金受益人额外给付等值于本合同基本年金金额的年金,直
至被保险人身故。
保险类型额外年金起领日
A型第五个保单周年日
1*1153**1153*
B型第十个保单周年日
C型第二十个保单周年日
D型第三十个保单周年日
E型第四十个保单周年日
(2)身故给付
当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应交保险费扣减已给付的年金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在本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5、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身故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自杀,但被保
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任一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含两
年)保险费的,我们向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
形导致任一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6、保单利益
(1)保单贷款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下列条件下,您可向我们申请保单贷款:
1)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为本合同及所附的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的百分之八十;
2)每次贷款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六个月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加合理的浮动确定。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或红利、退还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若您尚有保单欠款,则我们
将在扣除保单欠款后给付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