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2019年度在校学生篇).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
(2019年度在校学生篇)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2018年起实现“两级跳”,降低起付标准、提升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待遇。
参保缴费
本市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医保费由学校代收代缴,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缴费时间享受时间个人缴费政府补贴2018年9月1日
至
2018年12月20日新生: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88元667元其他学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备注:如上述标准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另行通知。
二、待遇范围
在校学生正常参保缴费后,可在本市定点医院享受以下6类就医保障待遇,无需个人全额垫付,医保应付待遇由医院记帐。
待 遇 范 围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指定单病种生育医疗待遇
三、报销限额
在校学生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无需另行缴费可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可达68万多。
待遇构成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备注基本医疗保险23.66万元根据个人参保年限,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63.66万元或68.66万元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额度40万元;
连续参保满2年最高报销额度45万元;
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人员,不设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备注:如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普通门诊待遇
中小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管理方式为选点就医管理模式,大中专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管理方式由学校统一选择。报销范围为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就医管理方式报销比例年度最高
支付限额基层定点医院非基层定点医院选点就医管理80%40%(直接就医)1000元/人50%(经基层医院转诊)普通门诊限额管理在学校卫生室(指定医院)就医90%以上
五、住院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定点医院等级起付标准报销比例2017年2018年2019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一级300元150元150元85%90%90%二级600元300元300元75%85%85%三级1000元500元500元65%70%80%六、异地就医报销
大中专学生如有放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地或父母现居住地的地级市范围内,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等情况,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七、温馨提示
(一)以上内容为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摘要,如有疑义,请以政策原文为准;
(二)本宣传资料内容如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如需获取更详尽的信息,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或关注广州医保官方微信。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