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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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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的说明
为便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现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1.博士研究生的分类
根据入学前是否已取得硕士学位,将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分为硕士起点博士生和本科起点博士生。凡在入学前已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份的博士生,称为硕士起点博士生。否则,不论是直博生,还是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博士生,都属于本科起点博士生。
2.博士生培养方案
博士生培养方案是培养单位对博士生进行培养的主要依据,博士生的培养计划必须满足所在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调整、修改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经批准之后方可执行。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博士生入校时的学位起点,执行相应的博士生培养方案。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入学后按本科起点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提前攻博学生在取得博士学籍之后按本科起点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
3.课程与学分要求
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或对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时,在课程和学分设置方面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
3.1公共课
公共课中的政治理论课和外语(一外)课,是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其中:
政治理论课:所有博士生必修“科学技术与社会”,2学分;本科起点博士生还要求必修“科学技术哲学”,2学分。
外语(一外):“外语Ⅱ”为所有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2学分;“外语Ⅰ”为本科起点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2学分。
外语(二外):第一外语为非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2学分),但不能作为学位课。
3.2专业学位课
专业学位课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含数学类课程)。硕士起点博士生必须修完4门以上的专业学位课,总计10学分以上。本科起点博士生必须修完8门以上的专业学位课,总计22学分以上,其中博士层次的专业学位课4门以上,总计10学分以上。
3.3选修课与跨学科课程
硕士起点博士生,由学科和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在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中提出要求。
本科起点博士生,要求至少10学分的选修课,其中跨一级学科课程至少5学分。
跨学科课程必须是博士生所在的一级学科之外的课程。二外可作为非外语专业博士生的跨学科课程。
4.必修环节
对以下各项必修环节,在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时,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
4.1文献综述(1学分)
博士生必须完成不少于5000汉字的文献综述报告,引用的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
4.2学术活动(1学分)
博士生在校期间至少应参加8次以上学术活动,其中本人进行正规性的学术报告2次以上。每次学术活动要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学校提倡研究生尽可能多地参加跨学科的学术活动。
4.3专业外语(1学分)
对本科起点博士生,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选读和笔译相关专业外文文献,学院组织考试。使研究生了解、熟悉外语论文的写作及在国际会议发表论文和进行学术报告的要求。对硕士起点博士生,各学科和导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专业外语要求,但不计学分。
4.4实践环节
博士研究生必须完成至少36学时的教学实践。教学实践包括授课、答疑和指导学生实验等,教学对象为本科以上学生。
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基本要求
类别
本科起点博士
硕士起点博士
课程训练
政治理论课
108学时4学分
54学时2学分
外语
108+54学时4学分
54学时2学分
专业学位课
22学分(博士层次课程至少10学分)
10学分
选修课
10学分(必选跨一级学科课程5学分)
课程学分总计
40
14
必修环节
专业外语
1学分
文献综述报告
1学分
学术活动
1学分(8次,其中本人做学术报告2次)
教学实践
36学时,不计学分
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
符合要求,通过评审
研究与撰写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通过评阅
答辩
答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