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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1)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课程与教学理论基础、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具体包括:一是使学生掌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核心理论,包括课程发展理论、教学设计理论、教学评价理论等,能够对课程与教学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和批判性思考;二是培养学生具备独立开展课程与教学研究的能力,包括选题、研究方法、数据分析、论文撰写等,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三是通过跨学科学习,使学生具备广博的知识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能够适应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2)培养规格上,要求学生系统掌握课程与教学论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了解国内外课程与教学发展的最新动态。具体要求包括:一是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阅读、翻译和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二是能够熟练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案例研究等,对课程与教学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三是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和道德品质,能够遵循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勇于创新;四是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胜任高等教育教学和课程开发工作。
(3)在培养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具体措施包括:一是通过参与课程与教学实践项目,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理论知识;二是鼓励学生参与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提升学术交流能力;三是设立导师指导制度,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术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四是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为学生提供国际学术平台,促进学生的国际化发展。通过以上培养措施,旨在培养出既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又具备实践能力,能够在课程与教学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高层次人才。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1)课程设置上,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共设置核心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三大类别。核心课程包括课程与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教育测量与评价等,共计8门课程,学分为24分。专业课程则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设置,如课程发展、教学设计、教师教育等,共计6门课程,学分为18分。选修课程则涵盖教育哲学、教育社会学、比较教育学等,学生需选修其中4门,学分为12分。例如,在教学设计课程中,通过案例分析和实地考察,学生能够掌握教学设计的全过程,提升教学设计能力。
(2)教学安排上,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研究生培养采用全英文授课,旨在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学生需参加为期两周的学术英语培训,通过培训,学生能够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课程安排为每周2-3次课,每次课90分钟,课程总学时为600学时。此外,每学期末安排一次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进行专题报告,以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例如,近三年共邀请10位国际知名学者进行讲座,覆盖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等领域。
(3)除了课堂教学,培养方案还强调实践环节,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学生需参与至少2个课程与教学实践项目,如课程开发、教学实习、教育咨询等。实践项目由导师指导,学生需在项目完成后提交实践报告。实践项目总学分为12分,占培养总学分的15%。例如,某学生在课程开发项目中,负责设计一门新课程,该项目完成后,学生提交了详细的课程设计报告,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考核评价与学位授予
(1)考核评价体系分为课程考核、中期考核和论文答辩三个阶段。课程考核主要评价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表现,包括出勤率、课堂参与度、作业完成质量等,占总成绩的40%。中期考核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期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潜力,包括研究计划书、开题报告等,占总成绩的30%。论文答辩是学位授予的关键环节,要求学生提交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答辩委员会将根据论文质量、答辩表现等综合评价,占总成绩的30%。
(2)学位授予标准严格,要求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并通过所有考核。博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后三年内完成中期考核,并在第四年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与答辩。学位论文要求具有原创性、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需经答辩委员会无异议通过。此外,学生需参加至少两次学术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做学术报告。
(3)学位授予程序包括申请、审核、答辩和颁发四个步骤。学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后,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学位授予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学位授予单位将学位证书和学位论文存入学生档案。例如,过去五年中,本专业共有50名博士研究生顺利获得学位,其中90%的学生在毕业前发表了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