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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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0□□
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
Technicalguideline of soiland groundwater self-monitoring for
enterprises in production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 201□-□□-□□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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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 言5
1 适用范围6
2 规范性引用文件6
3 术语和定义6
4 一般要求6
5 监测方案制定7
6 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测试11
7 监测结果分析13
8 监测报告编制13
9 监测设施维护13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重点设施信息记录表15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各行业常见污染物类别及分析测试项目 16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土壤气监测设施的建设19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土壤气采样方法22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地下水采样方法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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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加强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规
范和指导在产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过程中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保存、
流转及分析测试;监测结果分析;监测报告编制及监测设施维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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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过程中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保存、
流转及分析测试;监测结果分析;监测报告编制及监测设施维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土壤环境重
点监管企业的划分以当地发布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为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 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25.1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25.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82 污染场地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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