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9925-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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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9925—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2013-11-29发布 2014-06-01实施
GB29925—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1 范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淀粉或由生产食用淀粉的原料得到的淀粉乳为原料与酯化剂发生反应制得的
食品添加剂醋酸酯淀粉,以及结合酶处理、酸处理、碱处理、漂白处理和预糊化处理中一种或多种方
法加工后的食品添加剂醋酸酯淀粉。
2 技术要求
2.1 原辅料
2.1.1 原料
食用淀粉应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1.2 辅料
2.1.2.1 应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相关规定的要求。
2.1.2.2 酯化剂种类及用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乙酸酐,不超过淀粉干基质量分数的8.0%;
b)乙酸乙烯酯,不超过淀粉干基质量分数的7.5%。
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白色、类白色或淡黄色
取试样50g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
状态 呈颗粒状、片状或粉末状,无可见杂质
其色泽、状态,嗅其气味
气味 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谷类淀粉为原料 ≤ 15.0
干燥减量,w/% 其他单体淀粉为原料 ≤ 18.0 GB/T12087
马铃薯淀粉为原料 ≤ 21.0
总砷(以As计)/(mg/kg) ≤ 0.5 GB/T5009.11
铅/(mg/kg) ≤ 1.0 GB5009.12
二氧化硫残留/(mg/kg) ≤ 30 GB/T22427.13
乙酰基/(g/100g) ≤ 2.5 附录A 中A.4
乙酸乙烯酯残留(仅限于乙酸乙烯酯
0.1 A A.5
附录 中
作为酯化剂)/(mg/kg) ≤
1
GB29925—2013
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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