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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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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22 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 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划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确保土地科学、高效、有序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确保潮阳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为汕头市潮阳区辖区,包括文光街道、棉北街道、城南街道、金浦街道、海门镇、和平镇、铜盂镇、贵屿镇、谷饶镇、关埠镇、西胪镇、河溪镇、金灶镇13个镇(街道),总面积66574.2公顷。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10—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一、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资料,并按土地规划用途分类进行基数转换,2009年潮阳区土地总面积66574.2公顷,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的比例为67.55:21.07:11.38。 (一)农用地 全区农用地面积4496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7.55%。 ●耕地面积13929.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30.98%; ●园地面积6461.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14.37%; ●林地面积17003.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37.81%; ●其他农用地面积7574.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16.84%。 (二)建设用地 全区建设用地面积1402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1.07%。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2919.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92.10%;其中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面积分别为4744.5公顷、8032.5公顷、142.6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33.82%、57.26%和1.02%;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901.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6.42%;其中交通用地面积722.0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79.0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5.15%和1.28%;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06.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1.48%。 (三)其他土地 全区其他土地面积757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38%。 ●水域面积5077.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67.01%; ●自然保留地面积2499.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32.99%。 二、土地利用特点 南北差异明显; 人均耕地少,易于开发的后备资源匮乏; 林地面积较大且集中分布,耕地中水田比例大。 三、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城乡用地粗放利用问题突出; 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 城镇仍带乡村集市特色; 练江流域土地污染问题突出。 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均保持在18347公顷1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保持在17256公顷2。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规划期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期内改造园地及山坡地、开发滩涂和荒草地等2370.0公顷。 二、建设用地目标 (一)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到2015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091.2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768.0公顷以内。 (二)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到2015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3455.9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5836.2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4951.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6484.7公顷以内。 (三)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到2015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635.3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17.0公顷以内。 三、建设占用及补充耕地目标 (一)建设占用耕地 规划到2015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1630.0公顷;到2020 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350.0公顷。 (二)补充耕地 规划到2015年,全区补充耕地义务量为1630.0公顷;到2020年,全区补充耕地义务量为2350.0公顷。规划期内,通过开发整理耕地后备资源,到2015年实现补充耕地1379.9公顷,到2020年实现补充耕地2370.0公顷,确保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规划到2015年,全区地均GDP从2009年的23.8万元/公顷提高到60.0万元/公顷,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从2009年的88.5公顷/亿元减少到55.7公顷/亿元;到2020年,地均GDP提高到110.0万元/公顷,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减少到31.0公顷/亿元。到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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