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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8 年 第 6 期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 No. 6
第 18卷 总第 78 期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 Vol. 18 Serial 78
论刑法的有限性
王明星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 201620)
摘 要 :所谓刑法的有限性 ,是指刑法的调控范围以及刑罚手段的运用是有限的 ,而不是无穷的。具体
而言 ,刑法的有限性又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刑法触角的有限性 ,二是刑罚发动的有限性。所谓刑法触
角的有限性 ,又称刑法调控范围的有限制性 ,是指刑法调控的对象必须是在行为人意识支配下实施的严重危
害社会的行为。刑罚发动的有限制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的条件上 :第一 ,刑罚发动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有刑
事案件的发生 ;第二 ,刑罚发动的实体法条件是刑法的规定性 ,该条件通常需要通过“罪刑法定的要求 ”和
“犯罪构成要件的限制 ”两个方面来实现;第三 ,刑罚发动的程序性条件是指非经法定程序 ,不得剥夺任何人
的生命与自由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关键词 :刑法 ;控制范围 ;刑罚发动 ;有限性
中图分类号: D924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9 - 3192 (2008) 06 - 0028 - 006
刑法的有限性 ,是指刑法的调控范围以及刑罚 ……这种职业完全不认为是可耻的 ,反而当作光荣
手段的运用是有限的 ,而不是无穷的 ,刑法的有限性 [ 2 ]
……可以自豪的。” 法国学者布律尔也指出 : “人
是刑法谦抑精神的应有之义。具体而言 ,刑法的有 的任何一行为 ,本身都是无辜或有罪的。在我们看
限性又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刑法触角的有限 来最为可憎的犯罪行为 ,如杀害父母罪 ,在某些社会
性 ,二是刑罚发动的有限性。 群体里是允许的 ;而另一些在某些原始群体中受到
严厉惩罚的犯罪行为 ,如违反某些宗教迷信的禁忌 ,
一、刑法触角的有限性
[ 3 ]
在我们看来却是无所谓的。” 而在古希腊 ,崇尚武
所谓刑法触角的有限性 ,也就是指刑法的调控 力的斯巴达时代 ,为了斯巴达人的强壮 ,在孩子出生
范围的有限制性 , 即刑法调控的对象必须是在行为 时 ,如果孩子比较羸弱 ,则直接被遗弃到山谷中。如
人的意识支配下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今 ,如果按照现行刑法 ,至少遗弃罪是可以构成的 ;
首先 ,刑法调控的行为必须是具有严重的社会 如果是遗弃到人迹罕至之处 ,完全可以依照故意杀
危害性的行为。正如马克昌先生所说 , 只有行为的 人罪认定。再如 ,在计划经济时代 ,我国严厉打击投
严重社会危害性才能说明犯罪的根本特征 ,才能用 机倒把的行为 ,并在 1979年刑法明文规定了投机倒
以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区别开来。……恩格斯指 把罪。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 ,该
出的犯罪是蔑视社会最明显最极端的表现 ,其实就 罪显然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投机倒把罪在刑法中也
是强调犯罪行为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也只有 终于寿终正寝。《肯尼刑法原理 》中论及 ,就英国法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才能在刑法中被规定为犯 制史著书立说的人们常言 ,在古代法中 ,刑事的和民
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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