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_T 101-2024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成本测算指南.docx
ICS35.080CCSL77
5301
昆明市地方标准
DB5301/T101—2024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成本测算指南
2024-01-01发布2024-02-01实施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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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服务内容 1
4.1基本服务 1
4.2增值服务 2
5成本测算 2
5.1基本原则 2
5.2成本构成 2
5.3费用测算 2
附录A(资料性)基本服务费用基数 3
附录B(资料性)基本服务费用调整因子 4
附录C(资料性)增值服务费用基数 6
附录D(资料性)增值服务内容复杂度调整因子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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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昆明市信息中心、云南金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涛、冯亚飞、许世华、谭春红、罗丽娟、陈丽清、何连花、张喃、苏瑛彪、李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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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成本测算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服务内容和成本测算的指引。本文件适用于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成本测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供方
与需方签订协议,为其提供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组织。
[来源:GB/T25000.51-2016,4.1.16,有修改]3.2
需方
从供方获取或采购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利益相关方。
[来源:GB/T25000.51-2016,定义4.1.1,有修改]3.3
用户
使用信息系统并获得收益的人或组织。
[来源:GB/T25000.51-2016,4.1.25,有修改]3.4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根据用户的业务需求和质量要求,规划、设计、整合基础硬件平台、系统软件平台、支撑软件系统、应用软件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及其它相关功能,将各个分离的设备、系统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统一协调的系统中所提供的服务。
4服务内容
4.1基本服务
供需双方可根据需求选择项目涉及到的基本服务包括:
a)基础环境集成服务:机房、网络、布线、动力等基础环境的建设集成服务。
b)硬件集成服务:硬件设备资源的集成服务。
c)软件集成服务:软件资源集成到系统里面的集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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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数据集成服务:数据资源集成到系统的集成服务。
e)系统集成管理服务:为信息系统总集成的实施,所提供的管理服务。
4.2增值服务
供需双方可根据需求选择项目涉及到的增值服务包括:
a)系统性能调优服务:指对系统技术性能指标进行优化的服务;
b)特定应用服务:指按系统应用需求提供的服务;
c)系统融合性服务:指系统间的业务融合、资源优化配置等服务;
d)系统安全服务:指根据系统安全性要求提供的服务。
5成本测算
5.1基本原则
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成本测算过程中,项目相关方宜根据本指南对系统集成服务费用进行测算。
5.2成本构成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成本为基本服务费用、增值服务费用分项之和,计算方法见式(1)。
SIC=FS+VS········································································(1)
式(1)中:
SIC——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成本,单位为万元;
FS——基本服务费用,单位为万元,按式(2)计算;VS——增值服务费用,单位为万元,按式(3)计算。
5.3费用测算
5.3.1基本服务费用
基本服务费用计算方法见式(2):
FS=FB×A··········································································(2)
式(2)中:
FS——基本服务费用,单位为万元;
FB——基本服务费用基数,单位为万元,FB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A——基本服务费用调整因子,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