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结算中心管理办法.doc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规范集团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的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第三条基本原则
1.集中管理原则。结算中心对集团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确保资金的安全与高效运作。
2.有偿使用原则。成员单位使用结算中心资金需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以体现资金的时间价值。
3.服务监督原则。结算中心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融资等服务,同时对成员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风险可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资金,有效控制资金风险。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组织架构
结算中心在集团财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据业务需要设置资金结算部、融资部、资金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职责分工
1.结算中心主任职责
-全面负责结算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组织建立健全结算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运作。
-协调结算中心与集团内部各部门、外部金融机构的关系。
-审核重大资金收支计划和资金调度方案。
2.结算中心副主任职责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组织落实各项资金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参与资金收支计划和资金调度方案的制定与审核。
-负责组织结算中心的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3.资金结算部职责
-负责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包括内部转账、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
-管理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办理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手续。
-负责资金结算相关票据的管理和使用。
-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反馈资金结算信息。
4.融资部职责
-制定集团融资策略和计划,组织实施融资活动。
-拓展融资渠道,与金融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争取有利的融资条件。
-办理集团的各类融资业务,包括贷款、票据贴现、发行债券等。
-分析融资成本和风险,提出优化融资方案的建议。
5.资金管理部职责
-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资金运作。
-编制集团资金收支计划,监控资金流量,进行资金平衡和调度。
-分析资金使用效益,考核成员单位资金占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负责资金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资金风险。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六条账户管理
1.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开设内部账户,用于办理资金结算和存放资金。内部账户分为收入户、支出户和结算户。
2.收入户用于成员单位营业收入等资金的归集,该账户资金只能划转至结算户,不得支取现金。
3.支出户用于成员单位日常费用支出等资金的支付,结算中心根据成员单位的资金预算和用款计划,从结算户向支出户拨付资金。
4.结算户用于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以及与外部银行的资金往来。
5.成员单位如需开设外部银行账户,须经结算中心审核,并报集团批准。外部银行账户的资金应及时足额归集到结算中心。
第七条资金预算管理
1.成员单位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包括资金收入预算和资金支出预算。资金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上级拨款等;资金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成本费用支出、投资支出、贷款本息偿还等。
2.成员单位应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将资金预算报结算中心审核,结算中心根据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和资金状况,对成员单位的资金预算进行汇总、平衡和调整,形成集团年度资金预算草案,报集团审批后下达执行。
3.成员单位应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资金预算的,应提前向结算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并报集团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资金收支管理
1.成员单位的资金收入应及时足额归集到结算中心,不得坐支。结算中心根据成员单位的收入情况,及时将资金划入其内部账户。
2.成员单位的资金支出应按照资金预算和审批程序办理。成员单位填写资金支付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结算中心审核。结算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3.结算中心应加强对资金收支的监控,定期对成员单位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条资金调度管理
1.结算中心根据集团资金状况和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