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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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食品安全工作
会议汇报材料
适应新形势创新工作思路
(2011年8月25日)
**质监分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1年,**质监分局在区政府和市局及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食品区域监管机制,全面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管职责,不断加大从源头抓食品安全的力度,为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获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5家,产品主要涉及肉制品、饮料、白酒、小麦粉、调味品、纯净水、蜂制品、农副产品等。
从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体情况看,存在以下特点:一是规模不大,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业还是小作坊式的企业;二是分布较广,城区、各个乡镇均有食品生产加工业分布,空间跨度较大;三是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参差不齐,大部分小型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较差,仍停留在传统落后的质量管理水平上;四是获证企业较少,目前只有25家获得食品生产资格,其余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还是无证生产;五是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较少,目前在全区食品企业中仅有**获山东名牌,大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缺乏品牌意识,缺少市场竞争力。
二、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1、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6月9日,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法》两周年宣传活动,设置了食品问题咨询台、假劣食品展示台以及食品企业宣传台,重点宣传了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维权、真假食品鉴别、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等方面的知识,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收到了良好效果。
2、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自律意识,督促其认真细致地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要求提供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并将其纳入年审和复查换证内容,日常监管中认真填写《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业和停业实行申报制度,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管。
3、积极推行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行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全区食品生产企业中实行企业法人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制度。目前,全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进行了履责。
(二)加大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
我局把肉制品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