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70785014学习课件.pptx
个人所得税;一、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人---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无限纳税义务---境内、境外所得征税
(二)非居民纳税人---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有限纳税义务---境内所得征税;1.有住所: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习惯性居住
2.满一年:1月1日--12月31日满365日
3.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不超过90日
4.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不是同一概念,有时两者是一致的,有时却是不同的。
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纳税人。;二、应税所得项目、税率、费用减除标准;几点说明:
1.关于(四)劳务报酬---“加成”
20,000元-50,000元加征五成
即税率30%
50,000元以上加征十成
即税率40%
2.关于(五)稿酬---“减征30%”
即税率20%(1-30%)=14%
;3.附加减除费用---3500元+1300元
适用范围:外籍人员(专家)
中国公民在境外任职、受雇
港澳台同胞和华侨
;4.“次”
劳务报酬:只有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收入为一次。
稿酬: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特许权使用费: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的收入为一次。
;5.公益救济性捐赠: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6.资助科技开发费用: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
1.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的计税方法
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如纳税人取得奖金而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2000元的,可减除“当月工资与2000元的差额”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2.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计税方法
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终加薪、劳动分红(以下简称奖金,不包括应按月支付的奖金)的计税方法
;4.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5.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以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6.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税问题
7.关于企业改组改制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8.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支付单位应代扣代缴,但只由雇佣单位按规定减除费用,派遣单位不再减除费用。纳税人应持支付单位提供的有关单据,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9.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10.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计征问题: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11.个人取得内部退养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
12.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
13.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14.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15.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中国公民王某为A上市公司高级职员,2002年调入A公司。2003年12月31日被授予100,000股的股票期权,授予价为每股2元。2005年8月31日,王某以每股2元的价格购买A公司股票100,000股,当日市价为每股10元。2005年9月10日,王某以每股11元的价格将100,000股股票全部卖出(王某当期各月工资均已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计算王某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003年12月31日授予股票期权不纳个人所得税。
2005年8月31日,王某行权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10-2)×100,000=800,000(元)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