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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章总则
第—条为规范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对公司在经营无形资产过程中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调
控,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无形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防止无形资产
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所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但具有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
能够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同时满足“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两大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界定与内容
第四条公司外购、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及通过接受捐赠、调拨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
以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界定或合同约定为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均属公司。无
形资产具有形态的不确定性和价值的不完整性的特点。
第五条公司无形资产分为以下五种类型,具体包括:
一、权利型:土地使用权、租赁权、各种特许或经营权、房屋开发经营权、房屋使用权、
转让权等
二、知识型:专利权、设计版权、技术成果、著作权、配方工艺等
三、资源型:人力资源权、商标权、驰名商标、资质、荣誉等
四、经营型:专卖权、进出口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合同等
五、企宣型:冠名权、形象标识、品牌、企业名称、企业文化等
第三章部门职责
第六条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年度无形资产增减计划。
第七条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无形资产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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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无形资产台账;
三、监督、指导各部门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八条保密办职责
对无形资产对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第九条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二、参与无形资产的处置工作;
三、定期进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
第十条产业研究院职责
一、负责专利权、著作权、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的添置方案并提交审核;
二、组织实施专利权、著作权、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的业务取得;
三、定期对专利权、著作权、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进行检查维护;
四、按公司相关规定,负责专利权、著作权、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
一、提出无形资产添置方案并提交审核;
二、组织实施无形资产业务取得过程;
三、组织无形资产验收;
四、定期对无形资产安全、适用性进行检查维护;
五、按公司相关规定,负责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取得与计量准则
第十二条无形资产计价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不再增加无形资产
的账面价值,公司按不同添置方式采取六种计价方法:
一、单独购入,按买价(含进口税和不能退还的购货税款)、法律服务费、中介机构的
评估费计价。
二、随同其他资产—同购入的,按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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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或权威机构认定的,以出具的判定报告为准。
四、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五、企业日常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形资产,以专业资产评估公司出具报告为准。
六、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计价。
第五章无形资产的日常运营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无形资产的添置、公司对无形资产成果的开
发利用、无形资产的处置。
第十四条无形资产添置
一、企业日常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形资产,由责任部门以时间为节点,归纳整理,
并组织公司经营管理层、风控部、办公室、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评审,并出具验收
报告,确定后存档。
二、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由接受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提
交办公室登记使用。
三、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的年度计划,由责任部门出具《无形资产添置规划书》,
经主管副总审核通过后执行。无形资产添置完毕后,提交办公室登记使用。
《无形资产添置规划书》需包含无形资产的基本信息;对无形资产采购项目进行可
行性论证;对请购的无形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做出明确且详细的要求等内容。
第十五条无形资产成果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