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密胺塑料餐具》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
《食品接触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密胺塑料餐具》
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一、标准制定任务来源
针对我国尚无密胺塑料餐具产品的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等专门的
规定与要求,本团体标准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由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
协会组建标准起草小组,承担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食品接触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密胺塑料餐具》制定的目的
和意义
近几年密胺塑料餐具由于性价比高、色泽鲜艳、外观光滑、无臭无味、使用
轻便、不易碎裂,生产成本较低的特点,目前越来越普遍地被家庭、学校、幼儿
园及单位食堂、酒楼、餐馆、快餐店、小吃店所使用,尤其很多家长将其用作儿
童餐具。但目前我国尚无与密胺塑料餐具产品的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等专门的规定与要求,间接导致目前市场上的密胺塑料餐具存在很多风险点和问
题点,例如存在标签标识信息不完整、不真实和不准确等问题,容易导致误导消
费者、影响产品正常使用,乃至危害消费者安全等问题发生。
完整的标签标识不仅可以传递质量安全信息、确保可追溯性、保护知情消费
权、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同时还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规避风险等。标因此,标
签标识是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更是产品质量的重要体现。
本团体标准旨在引导行业规范和统一密胺塑料餐具产品的标签标识,满足法
规要求、切实保障相关方的权益。为政府监管提供参考;同时保障消费者的人身
安全和合法权益;使生产企业加强自律,精益求精,提升产品质量;提高行业门
槛,为市场提供更高品质的密胺塑料餐具。
美国方面,FDA要求制造商应严格按照食品级法规,生产出合格的与食品接
触产品和材料。其中在预期用途中要求需要附上FCS预期用途说明等,包括“食
品接触物质的最大使用量,可能会使用FCS的食品接触物质类别和最大厚度,若
使用”;“可能会接触FCS的食品类型”;“使用条件:食品接触的最高温度和最大
次数”等。同时对于重复使用的物质,提供典型的使用场景。
欧盟方面,(EC)No1935/2004《欧盟与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法规》欧洲议会
和理事会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和废除指令80/590/EEC和89/109/EEC
的法规第15条对食品接触材料的标签进行了规定,其中规定了:(1)不违背第
5条提到的特定措施,尚未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在上市销售时应附有的信
息;(2)在零售阶段与其他营销阶段第1款中要求的信息列出的具体方式。
此外,瑞士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SR817.023.21法令和德国日用
品法等其他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均对食品接触材料的标签标识和符合性声明的规
定做出了要求。
我国GB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
要求》中“8产品信息”中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标签标识要求进行了规定,
同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对塑料
材料及制品的标签标识进行了相关规定。GB/T30643-2014《食品接触材料及制
品标签通则》规定了直接提供给消费者最终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签的基
本原则、制作要求和标注内容。
三、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评价原则
1.系统全面
参照GB/T30643-2014《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签通则》以及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密胺塑料餐具的标签标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系统全面的制定了相关指标;参照GB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
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
用塑料树脂》、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等4806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密胺塑料餐具标签标识指标符合现有的国家
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客观公正
标准相关项目和指标应严格依据我国的现行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
际情况,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科学严谨
标准对每一个分项指标均进行了严格的论证和分析。
(二)依据
本标准按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与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接轨;
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无抵触,与相关强制性标准无冲突。
四、标准编制过程
2019年12月,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该团体标准立项需求。由上海
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组建由密胺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