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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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2018年8月23日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8-1998)是原卫生部文件卫监发[1998]第19号文的附件《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于1998年10月作为国家标准颁布实施;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原文件存在一些技术问题;同时由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卫生标准和相关文件的修订,2000年对本文件进行了修订,项目计划号是2007环07。本标准于2001年作为原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中附件3《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发布实施,附件3《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是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检测和评审的主要技术依据。
2004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以下简称环境所)受原卫生部卫生部监督局的委托,对《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进行修订;2007年受卫生政策法规司/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环境卫生标准委员会的委托,对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8-1998)进行修订。项目计划号为2007环07。
本标准由环境所牵头并组织标准的修订工作,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具体信息与分工见表1。
表1 标准起草人员相关信息
编号
单位
编者
职称/职务
专业
工作内容
1
环境所
金银龙
研究员/所长
环境卫生学
项目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结构框架制订、内容核定工作,负责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的制定和标准解读、编制说明的审核。
2
环境所
路凯
研究员
环境化学
负责本标准结构框架制订、内容核定工作,参加各阶段的讨论确定以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3
环境所
胡小键
副研究员
环境化学
负责本标准结构框架制订、内容核定工作,负责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的制定和标准解读、编制说明的审核。
4
环境所
林少彬
研究员
环境化学
参与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编制说明部分的撰写。
5
环境所
李毅民
研究员
毒理学
参与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编制说明中毒理学评价部分的撰写。
6
环境所
何公理
副主任
环境卫生
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确定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7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魏建荣
所长
环境卫生
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确定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8
环境所
丁亮
副研究员
环境化学
参与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编制说明部分的撰写。
9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杨业
研究员
环境卫生
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确定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10
环境所
张淼
副研究员
环境化学
参与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编制说明部分的撰写。
11
环境所
丁昌明
研究员
环境化学
参与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编制说明部分的撰写。
2004年环境所接到《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修订任务后,成立了《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修订小组。2004年10月底环境所召开修订小组会议,确定修订方案。11月,召集在京专家,汇报全国征求意见情况,并讨论修改总体思路。2005年1月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修订会,国家卫健委监督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所7个单位20位专家参加,会上讨论了修订提纲,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涉水产品全国修订组。
2005年5月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规范》修订会,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健委卫生监督中心、省级卫生监督所7个单位25位专家参加,各小组汇报了规范的讨论稿,并对主要问题进行讨论。依据修订方案及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并根据国家标准修订程序、编写的要求、格式及有关规定,进行多次修改,完成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涉水产品讨论稿。
由于2005年-2007年集中力量完成《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的修订和新标准的宣贯工作,《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涉水产品部分修订工作暂时停止,等待新标准颁布和上级领导明确“标准”与“规范”的关系后重新启动。2008年2月,原卫生部领导到环境所听取“涉水产品规范”修订汇报,并做出明确指示,修订稿以“涉水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规范”体系成文,原来的附件1《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和附件6《生活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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