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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地产.工程变更及工程管理指令实施细则 @地产智库8848(九舍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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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智库.com 编号: COHL/HN/FZ/XZ/005 版号: A 工程变更及工程管理指令 实施细则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珠峰高度 8848 第 1 页 @九舍会 › 房地产智库.com 工程变更及工程管理指令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及工程管理指令实施细则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地区公司项目成本管理,规范设计部门签发的变更指令与项 目部签发的管理指令,提高指令管控水平,真正体现“事前、事中、事后” 全程管理,从而有效控制项目结算成本,在集团发布的《地区公司设计管理 制度》和《地区公司工程合约管理制度》基础上,相应制定 《工程变更及工 程管理指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区 )(下简称:华南区)所属区域内 各地区公司及管理机构。 3、基本原则 3.1 工程变更指令 3.1.1 设计部门签发给项目部并 由项目部转发给承建商的指令,一律使用 工程变更指令(格式见附件2 )。 3.1.2 所有工程变更指令均应抄报相关主管领导,同时抄送合约部门及变 更指令申请部门。 3.1.3 合约、项目、营销、报建、客服等部门均可提出变更要求。经评估 (评审)确认有变更需要的,由设计部门完成变更并以《工程变更指 令》的形式发送。 3.2 工程管理指令 3.2.1 项目部签发给承建商的指令一律使用工程管理指令(格式见附件 4 )。 3.2.2 所有工程管理指令均应抄报项目主管领导,同时抄送合约部门。 - 2 - 珠峰高度 8848 第 2页 @九舍会 › 房地产智库.com 工程变更及工程管理指令实施细则 3.2.3 凡涉及承建商未按要求履行合同、我方在合同基础上增加/减少工 作内容或其它合同外增减承建商费用支出的事宜,应签发工程管理指 令。对于涉及双方合同责任界定、索赔与反索赔、承建商之间相互索 赔,工程管理指令可能引起加重或减轻承建商责任等事项的,应事先 征询合约管理部意见。 3.2.4 对涉及价款确认、合同解释、争议处理意见、对承建商违约行为判 定及整改意见,项目部不得签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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