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样品的采集和保存课件.pptx
廢水樣品的採集和保存
§2-1概述
在具有代表性的時間,地點,按規定的採集要
求採集水樣,才能準確反映實際的污染情況。若
忽視了試樣的代表性,即使採用先進的分析手
段,進行認真地分析,得到的結果也是不准確
的,沒有代表性的。這不僅浪費了、人力人物
力,而且還誤導了環境治理工作。因此,準確的
採樣是環境分析的首要問題。
採樣涉及採樣的時間、地點和頻數三個方面。
;為了採集到有代表性的廢水,採樣前應該瞭解汙
染源的排放規律和廢水中污染物濃度的時空變化。
在採樣的同時還應該測量廢水的流量,獲得排汙
量的準確數據。
§2-2 廢水採樣點的設置原則
一、佈設原則
1.第一類污染物採樣點位一律設在車間或車間
處理設施的排放口或專門處理此類污染物設施的
排口。第一類污染物主要有汞、鎘、砷、鉛的無
機化合物,六價鉻的無機化合物及有機氯化合物
和強致癌物質等。;2.第二類污染物採樣點位一律設在排汙單位的
外排口。第二類污染物主要有懸浮物、硫化物、
揮發酚、氰化物、有機磷化合物、石油類、銅、
鋅、氟的無機化合物、硝基苯類、苯胺類等。
3.綜合排污口、排汙渠的採樣應在污水泵站的
進水口及安全溢流口,污水處理廠的進水、出水
口和市政排汙管線入江(河)口處設置採樣點。
4.廢水處理設施效率監測採樣點的佈設
(1)對整體廢水處理設施效率監測時,在各種
進入廢水處理設施廢水的入口和廢水設施的總排
口設置採樣點。;(2)對各廢水處理單元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
入處理設施單元廢水的入口和設施單元的排口設
置採樣點。
§2-3 廢水樣採集的時間和頻率
一、採樣頻次
1.監督性監測
地方環境監測站對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每年不
少於1次,如被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
門列為年度監測的重點排汙單位,應增加到每年
2~4次。因管理或執法的需要所進行的抽查性監
測或對企業的加密監測由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
;主管部門確定。
2.企業自我監測
工業廢水按生產週期和生產特點確定監測頻率。
一般每個生產日至少3次。廢水監測應填寫廢水
監測基本資訊登記表。
3.???於污染治理、環境科研、污染源調查和評
價等工作中的污水監測,其採樣頻次可以根據工
作方案的要求另行確定。
4.排汙單位為了確認自行監測的採樣頻次,應
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的一個生產週期內進行加密監
測:週期在8h以內的,每小時采1次樣;週期大
於8h的,每2h采1次樣,但每個生產週期採樣次;數不少於3次。採樣的同時測定流量。根據加密
監測結果,繪製污水污染物排放曲線(濃度-時
間,流量-時間,總量-時間),並與所掌握資料對
照,如基本一致,即可據此確定企業自行監測的
採樣頻次。
5.排汙單位如有污水處理設施並能正常運轉使
污水能穩定排放,則污染物排放曲線比較平穩,
監督監測可以采暫態樣;對於排放曲線有明顯變
化的不穩定排放污水,要根據曲線情況分時間單
元採樣,再組成混合樣品。正常情況下,混合樣
品的單元採樣不得少於兩次。如排放污水的流量、
濃度甚至組分都有明顯變化,則在各單元採樣時;採樣量應與當時污水流量成比例,以使混合樣品
更有代表性。
6.實際採樣位置的設置
實際的採樣位置應在採樣斷面的中心。當水深
大於lm時,應在表層下1/4深度處採樣;水深小
於或等於lm時,在水深的1/2處採樣。
二、排汙總量監測
1.流量測量
(1)流量測量原則
①污染源的污水排放管道,在已知其“流量-時間”
排放曲線波動較小,用暫態流量代表平均流量所
引起的誤差可以允許時(小於10%),則在某一; ;而計算污水量的方法。本法簡單易行,測量精度
較高,適用於計量污水量較小的連續或間歇排放
的污水。對於流量小的排放口用此方法。但溢流
口與受納水體應有適當落差或能用導水管形成落
差。
2/流速儀法:通過測量排汙管道的過水截面積,
以流速儀測量污水流速,計算污水量。適當地選
用流速儀,可用於很寬範圍的流量測量。多數用
於管道較寬的污水量測量。測量時需要根據管道
深度和寬度確定點位垂直測點數和水準測點數。
本方法簡單,但易受污水水質影響,難用於污水;污水量的連續測定。排汙截面底部需硬質平滑,
截面形狀為規則幾何形,排污口處須有3m~5m
的平直過流水段,且水位高度不小於0.1m。
3/量水槽法:在明渠或涵管內安裝量水槽,測量
其上游水位可以計量污水量。常用的有巴氏槽。
用量水槽測量流量與溢流堰法相比,同樣可以獲
得較高的精度(±2%~±5%)和進行連續自動
測量。其優點為:水頭損失小、壅水高度小、底
部沖刷力大,不易沉積雜物。但造價較高,施工
要求也較高。
4/溢流堰法:是在固定形狀的管道上安裝特定;
;以上方法均可選用,但在選定方法時,應注意各
自的測量範圍和所需條件。在以上方法無法使用
時,可用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