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值班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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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值班管理规定(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加班、值班程序,有效控制加班,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三条 公司倡导高效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本规定所指加班是指员工除值班外在日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定额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性工作和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第四条 如遇以下情况,可组织加班:
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进行抢修时;
2、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而处理发生的紧急情况时。
第五条 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当天工作任务,当日没有完成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第六条 计件工人薪酬按计件提成,不适用于此加班管理规定。
第七条 加班审核:各部门每月初对员工上月的加班情况进行审核,根据本规定及考勤记录填写员工的实际加班时数,报部门经理审核,每月2日前报送办公室审核。
第八条 调休由员工在调休时间内主动提出调休申请,员工未主动提出的,由各分厂厂长、部门经理主动安排。
第九条 调休程序:员工调休须提前两天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调休。
第十条 调休原则:调休需在加班月内进行,月内不能调休的应在次月调休,一次调休不超过两天,且调休不能与春节假期合并使用。若因工作原因确实不能调休的,则在加班月后的第二个月按实际加班天数计发加班月加班工资并核销假期。
第十一条 加班工资给付标准:
1、正常工作日、公休日加班薪资:50元/天/人。
2、法定节假日加班薪资:100元/天/人。
第三章 值班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指值班是指在正常班次之外为保证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由部门安排需在节假日、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第十三条 需要值班的部门,由部门经理通知相关值班人员,并作好值班记录。
第十五条 原则上值班人员实行轮休制,即每周按七天安排休息,不再单独计算周末双休。值班记录记入考勤记录,不再单独记发值班工资。
第十六条 公司值班实行值班经理负责制,值班人员不允许请假,只允许调班。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若需要调班应于值班前一天10:00以前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应告知值班经理,并报办公室备案。若因特殊情况临时需要调班的,也应在得到部门经理口头同意后告知值班经理,并于调班后的第二天补齐调班手续,报办公室备案。不经批准,擅自调班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修改、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时间至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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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调休申请单
部门 姓名 调休日期 调休原因 加班日期 年 月 日 □上午 □下午 □晚上(各需超过2小时)
年 月 日 □上午 □下午 □晚上(各需超过2小时)
年 月 日 □上午 □下午 □晚上(各需超过2小时)
共计 天 部门经理意见 说明:
1、调休由个人提出。
2、办公室有权对加班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3、本表在批准当日,交办公室备案。
4、一个“上午/下午/晚上”的计算标准为各按0.5天计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值班调班申请单
部门 申请人 调班日期 调班原因 替班人部门 替班人 原值班日期 部门经理意见 说明:
1、调班申请应于值班日期之前由个人提出,若遇特殊原因,应按照《云南旅游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加班、值班管理规定(试行)》中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2、部门经理对调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批。
3、本表在批准当日,调班人应及时告知值班经理,并将此表交办公室备案。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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