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费用报销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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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文 件 编 号: HR-009 版 本:A 编写/修订部门: 人力资源部 生效日期:2012-5-1 页 数: 共2页 批 准 人: 日 期: 一、目的
为加强对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三、出差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
出差地点 主管级 普通职员 国内城市(如广州、杭州等) 60元/天 40元/天 香港/北京/上海 80元/天 60元/天 韩国/日本 100元/天 80元/天 其它国外 依照各国当地消费水平决定
5)、出差期间,住宿由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指定的经济适用型酒店入住,严禁住豪华酒店,未按指定酒店入住的,则不给予报销住宿费用,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的除外。
6)、出差期间乘座交通工具,应以经济、节约、实用为原则,交通费用实报实销,乘车发票报销时,每笔费用必须注明出发地点和到达的目的地。超支部分由人个承担。到达同一地点的远途出差人数若超过2人,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车辆。
七、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解释;
2、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冲突,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3、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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