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基金的变更终止及清算9.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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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基金的变更、终止及清算 第十一章 基金的变更、终止及清算 本章学习目标: 了解封闭式基金变更行为的类型 了解基金终止的一般条件 了解基金清算的流程和内容 一.封闭式基金的变更 (1)封闭式基金的终止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封闭式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①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④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终止 (2)开放式基金的终止 我国大部分基金在契约中对基金终止条件进行了约定,一般情况下,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应当终止: ①存续期内,基金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宣布基金终止; ②基金经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③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⑤由于投资方向变更引起的基金合并、撤销; ⑥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清算 作业: 请你比较一下股份公司和基金清算时 在剩余资产的分配方面有何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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