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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产品检验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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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产品检验规程 WI xxxxxxxxxxxxxxxx 版本/修改号 文件编号 页次 A/0 Q/XH-WI-07-01 2 / 2 2003/7/20生效 工序产品名称 乳化剂NP-10(引用标准HG/T2563 – 94) 抽样方案 一个试样/批(釜) 1、外观 检验方法:在室温下将试样倒入50ml比色管中进行目测评定 检验标准:透明液体 不合格描述:不透明 2、色度(铂-钴单位) 检验方法:将样品倒入1支50ml比色管中到刻度线处,如样品有浑浊现象或有可见杂质的话,应先进行过滤,或稍加热沉淀以得到透明的溶液,然后盖上盖子放在白色表面上,用视力观察与标准比色溶液进行比较,使其颜色达到最接近的某铂-钴标准比色溶液为止。 检验标准:≤200 不合格描述:>200 3、有效成份,%(m/m) 检验方法:用已知恒重(恒量误差(0.0003g)扁形称量瓶,称取试样10g(称准至0.001g),置于100-105℃烘箱中烘4小时后,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至室温,迅速称量。平行测定两次,取其算述平均值,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平均值的5%。 计算:X=100-×100 式中:X-有效成份含量质量分数 m1-烘后称量瓶连同试样的质量,g; m2-烘前称量瓶连同试样的质量,g; m-试样的质量,g。 检验标准:≥98 不合格描述:<98 4、浊点(5g/L水溶液),℃ 检验方法:称取试样0.5g(精确至0.001g)放入烧杯中,加入100ml蒸馏水,搅拌,使试样完全溶解。再将15ml试样溶液倒入试管中,插入温度计,然后将试管移入烧杯中加热,用温度计轻轻搅拌直至溶液完全呈混浊状(溶液温度应不超过混浊温度10℃),停止加热。试管仍保留在烧杯中,用温度计轻轻搅拌溶液,使其慢慢冷却,记录混浊消失时的温度。 检验标准:60-67℃ 不合格描述:<60℃或gt;67℃ 5、含水量(%,m/m) 检验方法:称取试样4-6g,(精确至0.001g),置于100ml容量瓶中,加入无水甲醇并稀释至刻度,剧烈振摇使样品中的水溶解,静置,使不溶盐沉淀至瓶底。 在反应瓶中加入一定体积(浸没电极2-3mm)无水甲醇,在搅拌下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至终点(不记录所耗用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迅速用20ml移液管吸取容量瓶中上层清液,加入反应瓶中,搅拌溶解,滴定至终点,记录所耗用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相同试样,同一分析者相继测定两次结果之差,应不大于平均值的6%。如试样含量高于1%(m/m)时须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分析纯无水甲醇中的水份,然后扣除。 检验标准:≤1 不合格描述:>1 计算:X= 式中:m2-试样的质量,g; v1-滴定所耗用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ml; T-卡尔·费休试剂的水滴定度,mg/ml; 6、PH(10g/L水溶液) 测定方法:称取1g(精确至0.001g),用蒸馏水溶解,置于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将上述试液置于磁力搅拌器上搅拌30s,停止搅拌后插入电极,待电位计指针稳定1min,读数。同一试样平行测定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1pH单位。 检验标准:6-8 不合格描述:<6或>8 如检验项目中有任意一项不合格,则复检该不合格项目一次,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并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编制 年 月 日 审批 年 月 日 WI xxxxxxxxxxxxxxxx 工序产品检验规程 生效日期 版本/修改号 文件编号 页次 A/0 Q/XH-WI-07-02 2 / 2 2003/7/20生效 工序产品名称 乳化剂T-80(引用标准HG/T3510-2000) 抽样方案 一个试样/批(釜) 1、外观: 检验方法:目测 检验标准:黄色至橙黄色 不合格描述:与标准色有明显偏差 2、酸值:mgKOH/g 检验方法:称取约10g试样于锥形瓶中(称准至0.004g),加100ml中性乙醇,并摇动使之完全溶解,加10滴酚酞指示剂),用0.1N氢氧化钾溶液滴定至中点。 x= 式中:x-酸值,mgkOH/g; m-试样的质量,g; v-所用标准溶液体积,ml; N-所用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N。 检验标准:≤2.1 不合格描述及判定:>2.1 3、皂化值,mgkOH/g 检验方法:称取试样约3g(精确至0.0001g)于磨口锥形瓶中,用移液管吸取25ml约0.5mol/L氢氧化钾乙醇溶液置于已装有称量试样的锥形瓶中,接上回流冷凝管,于恒温控制水管中温和地煮沸回流60min,然后用10mL95%乙醇冲洗冷凝管的内壁和塞的下部。取出锥形瓶,加入12滴酚酞指示剂,以0.5N盐酸标准溶液滴定至粉红色刚好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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