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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福汀联合调强放疗治疗头颈部鳞状细胞癌患者临床试验方案.ppt

发布:2016-03-16约字共3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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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1 观察终点 评价阿米福汀用于头颈部鳞状细胞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主要终点 观察阿米福汀对头颈部鳞状细胞癌患者放疗毒性的作用。 观察阿米福汀的不良反应,评价其安全性。 次要终点 观察阿米福汀是否影响放疗的抗肿瘤疗效。 观察时间 治疗6-7周和治疗后3-24个月随访。 临床疗效评价 KPS体力状况计分标准 体力状况 记 分 一切正常,无不适病症 100 能进行正常活动,有轻微病症 90 勉强可以进行正常活动,有一些症状或体征 80 生活可自理,但不能维持正常活动或重的工作 70 生活能大部分自理,但偶尔需要别人帮助 60 需要别人更多的帮助,并经常需要医疗护理 50 失去生活能力,需要特别照顾和帮助 40 严重失去生活能力,需住院,但暂无死亡威胁 30 病重,需要住院和积极的支持治疗 20 垂危 10 死亡 0 临床疗效评价 放疗疗效评价标准(WHO) 可测量的病变 CR 可见病变完全消失,至少维持4周以上 PR 肿块缩小50%以上,时间不少于4周 NC 肿块缩小不及50%或增大未超过25%以上 PD 一个或多个病变增大25%以上或出现新病变 临床疗效评价 (RTOG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阿米福汀对放疗毒性作用的疗效评价 临床疗效评价 (RTOG晚期毒性分级标准) 阿米福汀对放疗毒性作用的疗效评价 安全性 不良事件 不管严重与否,不管是否与治疗药物有关,必须在CRF表上加以记录 因任何不良事件而出组的受试者,研究者应继续访视,直至恢复,并加以记录 在CRF表中,应注明不良事件发生和恢复日期 关联性评估 肯定与试验药物相关;很可能与试验药物相关;可能与试验药物相关;可能与试验药物无关;肯定与试验药物无关 严重性评价 不良反应分度按CTCAE 4.0的标准进行分级评价 病例退出 退出的判定:只要没有完成终点临床试验观察,均为退出病例 常见的病例退出原因: 不符合纳入标准而被误纳入 试验中发生过敏反应、病情恶化,必须采取紧急措施 受试者依从性差,未按照规定用药,违背试验方案 研究者认为继续治疗对患者不利(如:怀孕) 有材未取而致无法判断疗效,或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或安全性判断; 发生不良事件或严重不良事件,不适宜继续接受试验 研究者认为需要退出的其他情况 受试者自行退出试验 受试者有权中途自行退出试验 受试者虽未明确退出试验,但不再接受用药及检测而失访,也属于“退出”(或称“脱落”) 退出病例的处理 研究者必须在CRF表中填写退出原因,尽可能记录最后一次用药时间 对因不良事件而退出,经随访最后判断与试验药物有关者,必须记录在CRF表中并通知申办者 对退出病例,应保留其CRF表,以最后一次的检测结果转接为最终结果,对疗效和不良事件进行全数据分析 病例剔除 已入组病例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剔除: 错误入组 未曾接受过治疗者 无任何检测记录者 由于使用某种禁用的药物,以致无法作有效性评价 剔除的病例应说明原因,其CRF表应保留备查。剔除病例不作疗效统计分析,如至少接受过一次治疗且有安全性记录者,视情况可参加安全性分析 全面中止试验 研究进行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可全面停止整个试验: 研究者发现严重安全性问题; 疗效太差,无继续进行试验的必要; 方案设计存在重大失误或实施过程中出现重要偏差; 申办方因经费或管理等原因;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撤消试验; 全面中止试验可是暂时的,也可是永久的。中止试验时,全部试验记录应予保留备查错误入组。 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 所有临床试验参加人员应遵守GCP原则,严格按照临床方案进行观察评价 由临床监查员定期检查试验进度,检查CRF的填写质量,并负责咨询有关药物和研究中出现的问题 参加的研究人员必须经过统一培训,统一记录方式与判断标准 各组患者出现口干、粘膜炎后处理方式应尽可能一致 研究者应如实、详细、认真记录临床试验中各项原始资料的内容,认真填写CRF表 临床试验中所有观察结果和发现都应加以核实,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确保临床试验中各项结论来源于原始数据 针对可能发生的脱落,积极采取措施,控制病例脱落率在20%以内 各研究医院严格掌握其单位的质量控制标准,临床监查员定期进行监查 数据管理和统计 CRF表的填写与移交 CRF表由研究者填写,每个入选病例必须完成CRF表。完成的CRF表由临床监查员审查后,移交数据管理员,进行数据录入与管理工作。移交后,内容不再做修改 数据管理 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应由两个数据管理员独立进行双份录入并校对 数据锁定 锁定后的数据文件不再做改动 伦理学 临床试验将严格遵守“赫尔辛基宣言”的人体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 依据国家实行的GCP指导实施 试验时需取得患者签署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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