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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临床用血应急处理预案.pdf

发布:2019-04-14约3.78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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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马鞍鞍山山市市临临床床用用血血应应急急处处理理预预案案     为建立并完善我市临床用血应急保障系统,切实保证在 生自 然灾害、突 事件等紧急情况下临床用血的及时、安全、有效供 应,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献血法》、 《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按 照卫生部颁布的 《血站管理办法》、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 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严重自然灾害、突 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伤事件所造成的 临床用血大量增加或献血人数锐减,血液供不应求时;    (二)在可预料的重大灾害和事件 生前,为及时救治病人而 需储备大量血液或特殊血液时;    (三)日常情况下 (主要是献血 “淡季”),市中心血站库存 血量难以保证临床用血需求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安徽省实施 〈中 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血站管理办法》和 《临床输血技 术规范》,将临床用血应急保障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管理轨道。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快速 反应能力,努力实现血液供求平衡,避免因血液供应、保障不及时 而引 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 生。    (二)基本原则   本预案为市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临床用血应急处理工作的基 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快 速反应、保障供应、确保安全的原则。   三、组织及其职责    (一)组织管理   1.领导决策机构   在 生紧急状况或在平时我市库存血量难以保证临床用血需求 时,市公民献血领导小组转为市临床用血应急处理指挥部,是全市 临床用血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2.日常管理机构   市临床用血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市献血办为一套班 子,合署办公。   3.应急指挥系统   县区、各相关单位、马钢、驻马高校设分指挥部,按市临床用 血应急处理指挥部要求明确职责与任务。当本预案启动时,相应的 指挥系统开始运转,由分指挥部负责本辖区或单位内的献血工作的 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    (二)工作职责   在启动本预案时,市临床用血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应在第一时 间到达规定岗位,除常规工作外,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1.市公民献血领导小组   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献血工作的法规、政策,部 署督导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献血宣传和组织、动员工 作。   2.市临床用血应急处理指挥部   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源短缺程度,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 全市临床用血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并做出重要决策。   3.市临床用血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即负责全市临床用血应急处理工作的管 理、指导与监督检查,包括紧急状况评估、应急对策分析、应急措 施实施及新闻信息 布等需要处理的日常事务。   当本预案启动后,市临床用血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应动态、 准确地掌握临床用血状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负责与各分指挥 部和市公民献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保持联系,协调相关工作,保 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4.市中心血站   负责紧急情况下的采供血工作和血液安全保障工作。   四、紧急状况评估、分级与应急措施   按照本市临床用血情况,应急采供血采取三级应对措施,分别 为三级、二级、一级。   三级警戒:按日均供血量计算,红细胞类制品 (全血和红细胞 成分,下同)库存总量低于4日总供血量,但大于3日总供血量,且 无严重血型偏型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中心血站应及时向市献血办公室通报上述情况,市献血办 公室应及时通知并要求各相关单位组织计划献血,保证临床用血的 需求。   2.接到三级警戒情况报告后,市献血办公室应迅速向有关单位 下达献血计划或 出献血邀请函,各部门、单位要动员组织公民参 加献血;市献血办公室亦可直接与本市驻军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联系,组织驻马部队指战员、企事业单位公民参加献血。   3.市中心血站负责与固定志愿无偿献血者联系,动员间隔期满 6个月的固定志愿无偿献血者献血。   4.市中心血站各采血点要相应延长工作时间,方便市民献血。   二级警戒:按日均供血量推算,当红细胞类制品库存总量低于 3日总供血量,或血型严重偏型时,采取以下措施:   1.市献血办公室向新闻媒体 出血源情况信息,或通过电信平 台、网络平台等方式向市民 布紧急献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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