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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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管理标准
工程技术文件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工程建设有关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施工及质量验评标准》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5年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创优规划及实施细则》
3 职责
公司的工程技术文件由建设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签发或处理,重要文件应经副总经理审批后签发或处理,建设管理部对公司的各种工程技术文件的质量负责。
各承包方对自身形成的工程技术文件的质量负责,签发或处理都应经各方授权人批准。
4 内容
工程技术文件是指在工程现场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开工报告、技术组织措施、质量验评记录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技术文件。
4.1 工程联系单管理
4.1.1 工程联系单的适用范围
各单位之间在下列工程活动中,除重大问题和重要决定必须行文或不便形成其他规定的表式的质量记录外,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 。
a) 建设管理部、监理公司就现场总平面、道路、水源、电源、通讯等方面所进行的安排,需通知各承包商的联络单。
b) 现场施工各方在工程进度协调中,催促有关方迅速作出回应和立刻安排落实问题。
c) 有关承包商因大件运输吊装需要,向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提出占地或堵塞通道的申请或直接与其它方联系需解决的事项。
d) 承包商提出,需请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向外部单位联系事宜,但不涉及办理工作票的问题。
e) 设备制造商驻地代表与各单位之间需要协调的工程问题。
f) 工程上需协调的其它问题。
4.1.2 工程联系单的编码原则
普通工程联系单的编号,原则上由签发“工程联系单”的单位或部门按专业流水号编排,具体格式为:“GSFD.gcb—单位代码—专业代码—流水号”。单位代码规定为:A—工程承包商,I—第一标段Ⅱ—第二标段,Ⅲ—第三标段,Ⅳ—第四标段,Ⅴ—附属工程标段(依此类推),S—电力设计院,J—监理公司,D—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专业代码规定如表一所示。
表一 联系单专业编码
序号 专 业 代码 序号 专 业 代码 序号 专 业 代码 1 综 合 A 8 热 控 K 15 远 动 Y 2 水 工 S 9 技 经 E 16 工程地质 G 3 电 气 D 10 机 务 J 17 水文气象 W 4 系 统 X 11 继电保护 R 18 环 保 P 5 系统通信 V 12 水文地质 B 19 其 它 Q 6 总图运输 I 13 测 量 L 7 土 建 T 14 暖 通 N 4.1.3 工程联系单的签发
原则上“工程联系单”由发出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发,必要时需相关单位或部门会签。监理公司、施工承包商授权签发人名单,由各单位书面提出报送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建设管理部备案。
4.1.4 工程联系单的处理
工程联系单中“主送单位”在接到工程联系单后两天内回复意见,同意该意见并能立即完成或限期完成的应在回复意见中注明完成日期。如遇重大技术问题或牵涉到经济费用超过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建设管理部处理权限时,应报副总经理,由其召集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并回复。
4.2 工程技术文件的分发
所有的工程技术文件分发的份数,应按4.4规定执行。分发的流程请见4.5工程技术文件传递流程图。
4.3 技术文件的保管
签发单位或部门应负责妥善保存工程技术文件。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各部门按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向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建设管理部档案室归档;承包方单位工程竣工时按规定移交建设管理部档案室。
4.4 工程技术文件的传递
4.4.1 变更设计单等工程文件的份数同施工图纸份数一致。
4.4.2 工程联系单应保证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工程文件提出单位及档案室各有一份原件(一般为4份),禁止使用复印件。
4.4.3 工程技术文件的格式应按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规定的格式和建设管理部颁发的工程文件格式执行。
4.4.4 工程技术文件审查、签批完毕后,由建设管理部统一分发。工程技术文件接收部门应在文件传递签收记录中记录文件编号、文件名及接收日期和时间。
4.4.5 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各记录项、书写材料、签收手续应按《电力建设施工及质量验评标准》、《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4.4.6 工程技术文件传递周期,一般应在工程文件送达第一接收点起算24小时内完成。
4.4.7 工程文件提出方,在工程文件送递前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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