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宜丰县新庄镇等3个乡镇16个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文件.doc

发布:2016-11-22约1.16万字共2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宜丰县新庄镇等3个乡镇16个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项 目:宜丰县新庄镇等3个乡镇16个村“旱改水”土地 整治项目 招 标 单 位: 宜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章) 法定代表人: 朱光华 (章)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话: 0795-2965033 编 制 时 间: 2016年6月 二○一六年六月 投标须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宜丰县新庄镇等3个乡镇16个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 (投标人自行增加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宜丰县新庄镇等3个乡镇16个村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 / 设计单位 东华理工大学 工程总投资 约546.18万元(其中施工费约401.74万元) 本项目投资 约546.18万元(其中施工费约401.74万元)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工期90日历天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保证 金 数 额 贰万元(投多个标段的只需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时间 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24日 地点 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 工程担保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价款10%,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递交 现场踏勘 时间 投标人自定 地点 施工现场(自行踏勘) 招标答疑 时间 2016年7月14号 地点 网上答疑 投标文件 份 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 本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 本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资格审查文件只需提供一个密封袋,不要求每标段都提供。) 投标文件 递 交 单位 宜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点 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截止 时 间 2016年7月25日( 上午) 10 时 30 分 开 标 会 时间 2016年7月25日( 上午) 10 时 30 分 地点 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 资金到位情况 未到位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现场施工条件: 已具备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 宜丰县 监督机构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 评审依据:审查营业执照有效性。 2、具备市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其中一项)叁级及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审查资质证书有效性。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审依据: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性。 4、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为申请人单位职工,其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市政资质的建造师为市政工程建造师,水利水电资质的建造师为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 评审依据:审查建造师注册证书 (含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与申请人单位应该一致,不一致的应由原发证机关提供证明。 5. 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正在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评审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材料。 6、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含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持有有效上岗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 评审依据:审查上岗证书有效性。 投标申请人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中字头企业所属单位为总公司颁发的上岗证书),及证书标明的单位名称应与资格后审申请人一致,不一致的应由原发证机关提供证明。 7、省外施工企业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加盖宜春市建管站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挡案记录。 评审依据: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 以上证书、资料均审查原件,全部满足条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三)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