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外国籍教师合同.pdf
聘请外国籍教师合同
一、××××大学兹聘请
籍(外文姓名)(译名)女士(先生)为外国籍教师/外国籍专家。双方本着
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
务。
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受聘方的月薪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30%/70%可按月兑换外汇。薪金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
止,按月发给。不足整月的按日计发。日薪为月薪的三十分之一(二
月份同)。
四、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
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一套装配齐全的免费住
房:配有卧室、卫生间、厨房、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洗衣机、
微波炉、电冰箱、VCD播放机、取暖和降温设备等。向受聘方提供互联
网联接。
4、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5、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6、受聘方享受外国籍教师/外国籍专家待遇的,合同期为一年(一
学年),
第1页共9页
聘方为其提供一次离华/一次往返捷径中国民航航班经济仓国际机票和
中国境内火车交通费用(——之间)。
7、按中国的医疗制度为受聘方提供公费医疗。但是,挂号、出诊
、就医交通、镶牙、洗牙、整容、按摩、配眼镜、住院用餐和服用非
医疗性的滋补药品等费用自理。在合同期内,受聘方在台湾、香港、
澳门地区和中国境外的医疗费用自理。
8、聘方为受聘方担负居留证办理费用。
五、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尊重中国的文化、宗教政策,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
习惯,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3、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4、受聘方每周上课14-16学时。
5、在聘期内,
受聘方必须按期完成所分配的教学任务及有关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
质量。
6、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任何劳务,
否则聘方有权要求受聘方以违犯合同论处。
7、除日常考查外,
受聘方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对所任班级学生进行期中、期末考试,
并在考试后四天内将成绩上报有关任教单位。
第2页共9页
8、受聘方应遵守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校有关部
门人员的听课检查和评估。受聘方应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
9、受聘方应积极组织指导如英语角、播放录像、举办讲座这样的
课外活动,平均每周一小时。
10、遵守住宿规定(见附件),离开本校外出住宿必须提前告知
聘方;不允许留宿他人。
11、受聘方应对其聘期内个人安全和由此可能出现的医疗费用负
全部责任。
12、受聘方受雇聘方时,其护照签证、体格检查、居留证延期、
出入境签证费、护照身份转换费及保险等费用,均由受聘方担负。
13、若受聘方拥有机动车辆,须向聘方提供驾驶执照、保险等相
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受聘方对可能出现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负全部
责任。
六、休假
1、受聘方在教育部门任职,合同期为一学年,按所在学校的寒暑
假和学校安排的假日休息。
2、受聘方可享受其本国以下节假日休假:圣诞节两天、国庆节一
天、新年一天。受聘方若要求过本国重大节日,可休假一天。但受聘
方不得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里以任何理由提出请假,或要求回国度
假。
3、旅游补助费
受聘方享受外国籍教师/外国籍专家待遇的,合同期为一学年,完
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聘方发给人民币1400
第3页共9页
元旅游补助费。合同期为一学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聘方发
给50%旅游补助费,旅游补助费不能兑换外汇。
4、受聘方请病假,应当凭医生证明。病假在30天以内的,薪金照
发。30天后,若聘方未解除合同,可按受聘方月薪的50%支付薪金,直
至恢复正常为止。30天后,若聘方解除合同,可酌情支付部分离华费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