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一带一路_沿线中国港口城市营商环境评价及对策研究.pdf
第36卷第11期管理评论Vol.36,No.11
2024年11月ManagementReviewNov.,2024
“一带一路”沿线中国港口城市营商环境评价及对策研究
刘家国武娟娟吴志鹏
(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大连116026)
摘要:港口城市是“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优化营商环境对提升港口城市综合实力,抓
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一带一路”沿线我国17个港口城市为研究对
象,以城市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为重点,对港口城市营商环境进行重新定义和量化,从经济和市
场环境、法治和政策环境、人力资源和创新环境、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以及污染控制和环境治
理5个维度构建了港口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主客观相结合的方法计算了17个
港口城市的营商环境得分。在此基础上,从整体和个体角度分析了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及其时间
和空间变化趋势,并给出了港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港口城市;指标体系
引言
“一带一路”是中国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提出的重大合作倡议,对于稳定国际国内局势,寻求新的发展
[1]
方向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倡议旨在加强共建国家互联互通,促进货物、资本、人员等经济要素在全球范围
内高效流动和有效配置,推动国内外市场融合,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新发展阶段,
“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斐然的成绩,“五通”合作不断深入,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国内经济结构的
变化、全球性贸易摩擦的加剧,以及地缘政治风险的蔓延给“一带一路”推进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背景下全
[2]
球供应链治理带来严峻挑战。港口城市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枢纽,借助港口在对外开放、资源集聚
和区域辐射等方面的优势,能够有效推动沿海及内陆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促进“一带一路”区域合作和发展。
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中坚力量,沿线港口城市的发展对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有着重要意义。
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好的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也
是竞争力。营商环境是港口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它是政府、市场和社会向市场主体共同提供的特
殊公共产品,是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制度的有机组合。新发展阶段,传统生产要素所带来的比较优势已经逐
步减弱,制度供给成为核心竞争力。为充分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将港口城市建设成为我国对外开放高
地,需要持续推进港口城市营商环境建设,增强城市经济的吸引力、创造力和竞争力。近年来,我国各地政府
通过简政放权、开展“放管服”改革、完善市场监管等多种手段,实现了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以及法治环境等
多方面的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重大成效。然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依旧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放
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一致的改革合力;现存政府服务体系不完善,缺少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规范;
工作落实有短板,没有充分切入企业痛点,导致城市营商环境发展不均衡,改善不彻底。
在学术研究中,现有关于营商环境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营商环境内涵的解读、对营商环境质量的评价以
及对营商环境影响的探讨。通过回顾现有文献,本文发现已有研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首先,港口城市作为
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中连接内陆与沿海的重要枢纽,其营商环境建设对于实现“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具有
重要意义,然而现有研究缺少对港口城市营商环境特点的探讨,也少有文献对“一带一路”沿线港口城市营商
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整体评价与分析。其次,以往文献在对营商环境内涵进行研究时或以企业为主,强调市场
主体经营活动所需的资源与条件,或从系统角度考虑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多种环境,而忽视了城市功能对于
城市营商环境内涵的影响。再次,在评价营商环境质量时忽略了对城市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的量化。最后,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