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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农商行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的软件正版化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联社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中心。
第三条???? ?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 ?省联社的正版软件资产由科技信息中心统一管理。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
第五条???? ?正版软件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单位各项工作。
第六条???? ?购置的计算机等设备中预装的相关软件,原则上将其并入所购设备中进行计价,不再单独计价。
第七条???? ?每年对省联社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八条???? ?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置软件的升级版本时,旧版本可能需要按原购买软件合同的规定而予以弃用。
(四)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查核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有关的证书。
(五)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六)因合法用途须对电脑程序做出备份的,不能侵犯版权。
第九条???? ?各办事处(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应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制度。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联社科技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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