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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消费税率表.doc

发布:2020-02-22约1.08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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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 税率 计税单位 范围 一、烟           甲类卷烟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 150元 45% 每标准箱 (50 000支)  调拨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中国烟草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和各省烟草交易(定货)会(以下简称交易会)2000年各牌号、规格卷烟的调拨价格确定,并作为卷烟计税价格对外公布。    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等 乙类卷烟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以下(不含增值税) 150元 30%    3.雪茄烟 25%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 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0.5元 20%  每斤    2.薯类白酒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3.黄酒 240元 吨 4.啤酒 220元 或 250元 吨 包括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5、其他酒 10%    6.酒精 5%    三、化妆品 30%    包括成套化妆品 护肤护发品已取消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 5%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 10%    五、鞭炮、焰火 15%    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六、汽车轮胎 3%     七、摩托车 3% 10%    250毫升以下(含) 250毫升以上 税目 税率 计税单位 范围 八、成品油   1.汽油   (1) 无铅汽油 1.0元 升 自2009.1.1起。 实行燃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先养路费等六大收费项目,改征燃油税。而燃油税的征收通过提高消费税的定额税率实现。   (2) 含铅汽油 1.4元   2.柴油 0.8元   3.航空煤油 0.8元   4.石脑油 1.0元   5.溶剂油 1.0元   6.润滑油 1.0元   7.燃料油 0.8元 九、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实木地板 5%      十一、游艇 10% 十二、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三、高档手表 20%       十四、小汽车       小于1.5升(含) 1.5升以上至2.0升(含) 2.0升以上至2.5升(含) 2.5升以上至3.0升(含) 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以上 中轻型商用客车 1% 5% 9% 12% 25% 40% 5% 自2008.9.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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