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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设置1..doc

发布:2017-01-27约2.71万字共5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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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综合三甲需医院解决科室设置、人员设备问题 一、科室设置 08年江西省三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管理职能 设办公室、人事、医务、科教、护理、门诊、财务、总务、设备、预防保健、院感、信息技术、质控、保卫等基本职能管理部门; 全部有为是,缺1个为否; 一级科室 设急诊科、ICU、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中西医)科、皮肤科、精神卫生科(或心理卫生门诊)、麻醉科、康复科、感染性疾病科、疼痛科等一级科室; 全部达到为是,缺少1个为否; 二级分科 内科设包括心血管、呼吸、消化、血液、肾内、神经内科在内的8个二级分科(另设2个二级分科由医院自选),外科设包括普外科、心胸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在内的7个二级分科(另设2个二级分科由医院自选),,妇产科应设妇科、产科;儿科应设2个以上二级分科;每个二级分科有20张以上床位; 全部达到为是,缺少1个为否; 根据三级综合医院科室设置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需增设如下科室: 临床一级科室:儿科、 眼科、 耳鼻喉科、 口腔科、 中医(中西科)科、 皮肤科、 康复科(建议与骨科同一病区)、开设心理卫生门诊。 以上科室必须要有同时开设住院部及门诊工作,有单独的护理单元,科室有20张以上床位,建议可以2个科室设同一楼层,科室要有相应的人员梯队及设备设施,开展相应的技术水平。 需医院解决以上7个一级科室及心理卫生门诊设置问题。 三级综合医院眼科 一、科室和床位 (一)科室:至少设有独立的眼科病房、眼科专科门诊和专科手术室(可与非感染性手术科室共用)、独立的验光室、眼科检查室、换药室及治疗室。 (二)床位:眼科床位至少20张。 二、人员 (一)至少有8名医师,其中至少3名具有眼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每增加10张床位,至少增加5名医师,其中至少增加1名具有眼科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科室主任应当具备眼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每床至少有0.5名护士,其中每10张床至少1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设备 (一)专科设备。 视力表、裂隙灯、直接/间接检眼镜、眼压计、验光仪、房角镜、三面镜、视野计、眼科用A/B超声诊断仪、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UBM)、角膜曲率计、角膜内皮细胞计数仪、眼科电生理仪、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角膜地形图仪、视网膜荧光眼底造影机、YAG激光仪、光凝激光设备、氩离子激光机、手术显微镜、白内障超声乳化机、玻璃体切割机视网膜冷冻仪等。 (二)基本设备。 1.病房:氧气、吸引器、压缩空气、监护仪及消毒设施、无障碍设施。 2.手术室:手术床、麻醉机、监护设备(有创及无创)、眼科手术器械、无影灯、氧气、负压吸引设备等。 3.具有开展眼科诊疗项目的其他设备。 四、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眼科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工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喉科 一、科室和床位 (一)科室:至少设有独立的耳鼻咽喉科病房、耳鼻咽喉科门诊、内镜(鼻内镜、纤维喉镜)和临床听力检测的场所。 (二)床位:耳鼻咽喉科床位至少20张。 二、人员 (一)至少有8名医师,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耳鼻咽喉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每增加10张床位,至少增加4名医师,其中至少增加1名具有耳鼻咽喉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科主任应当具有耳鼻咽喉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每床至少0.6名护士,其中至少2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10张床至少有1名护士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设备 (一)专科设备。 鼻内镜、纤维喉镜、手术显微镜、气管镜、食道镜、纯音测听仪、声导抗仪、听觉脑干诱发电位仪、微创手术动力系统、配套的微创手术器械、冷光源系统和工作站、其他专用的手术器械等设备。 (二)基本设备。 1.病房:氧气、吸引器、压缩空气、监护仪及消毒设备。 2.具有开展诊疗项目所需的其他设备。 四、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耳鼻咽喉科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工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三级综合医院皮肤科 一、科室和床位 (一)科室:设有独立的皮肤科门诊,至少设2间诊室、1间治疗室和1间皮肤科检查室。 (二)床位:皮肤科床位至少10张。 二、人员 (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皮肤与性病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名具有皮肤与性病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二)每增加10张床位,至少增加4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皮肤与性病专业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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